提取公積金還貸需要什么手續?權威解答來了
日前,有市民就“提取公積金還房貸所需要的手續”、“組合貸中的公積金貸款審批和放款時間”等問題,向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咨詢;對此,市公積金中心作出了回應。
對“提取公積金手續”問題,市公積金中心回應稱,具體資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若還需提取配偶的,還需配偶身份證原件、婚姻證明原件;
2、《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申請表可在市公積金中心大廳或各管理部領取或在市公積金中心官方網站下載;
3、購房合同原件;
4、借款合同原件;
5、貸款銀行出具的當前貸款余額及月還款情況的相關證明原件(對賬單、還款計劃表等)(有效期一個月,需加蓋貸款銀行相關業務章);
6、職工商業貸款為異地(非本市)貸款或貸款銀行為非中心合作銀行(建行、工行、農行、中行、交通、中信以及貴陽銀行)的,第一次提取時還需提供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7、上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還貸的,可不提供購房及借款合同,只需提供上次《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回單;
8、提前償還商業住房按揭貸款的,還需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同意提前償還貸款的相關證明。
此外,市公積金中心還對相關注意事項進行了說明,具體如下:
1、需先提取主貸人住房公積金,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或共有人住房公積金,原則上提取順序依次為主貸人、主貸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還款額;
2、提前償還貸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額度,不得超過剩余貸款本息總和;
3、若提取順序排在提取人前面的貸款相關人員在外中心進行繳存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三個月內有效);
4、職工在未還清住房貸款的情況下,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間隔12個月。
對“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間”問題,市公積金中心作出了如下回應:
“公積金貸款部分,我中心從收取銀行遞交的資料到審批結束不超過6個工作日,如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則將資料轉回銀行,由銀行與您簽訂借款合同和為您到不動產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根據銀行為您辦理抵押的快慢,從銀行為您辦理抵押到抵押完成時間大概在1-2個月之間。這里無法查詢您具體放款時間,職工抵押落實后,由貸款的管理部根據貸款資金計劃按照抵押登記完成時間的先后順序推送放款。”
“商貸部分放款時間請向貸款銀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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