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注意事項及風險防范措施有哪些
一、二手房買賣注意事項及風險防范措施有哪些
二手房買賣注意事項及風險防范措施有:
1、簽訂合同前要確定房屋的權益歸屬和真正的產(chǎn)權人;
2、確保房屋沒有被抵押擔保等權利負擔;
3、確保房屋產(chǎn)權不存在權屬爭議;
4、購房合同中要明確違約責任和救濟方式。
5、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shù)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二、二手房買賣有什么流程
買方和賣方都要準備好過戶所需要的資料,具體包括房屋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二手房買賣流程具體如下。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xiàn)狀及產(chǎn)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產(chǎn)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
(4)立契。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部門根據(jù)交易房屋的產(chǎn)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xù)。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jù)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jīng)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chǎn)權轉移過戶手續(xù)。交易雙方在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chǎn)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fā)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擁有權證通知單到發(fā)證部門申領新的產(chǎn)權證。
(7)方領取房屋擁有權證、付清全部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全部物業(yè)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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