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財產犯罪,幾乎與私有制的歷史一樣久遠。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網友咨詢:

如果盜竊別人銀行卡上1800元,請問多長時間會被判刑,現在已經在看守所一個月了,這種會被怎么判啊。被害人的錢我們也都已經賠上。可是現在只是受到拘捕信。

河北俱時律師事務所張和平律師解答:

基本程序如下:

1、偵查階段:就是公安取證階段,一般2個月左右;

2、審查起訴:公安取證結束后將有關材料移送檢察院,一般1個月之內;

3、法院審判: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并判決,一般1個月之內。

數額不大,應該不會太嚴重。

張和平律師解析:

涉嫌盜竊罪被逮捕到判刑一般情況是四個月才能判刑。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這是對一般刑事案件偵查羈押期限的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偵查羈押期限內。

案件在檢察院審查起訴時間是一個月時間,在法院審判的時間是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做出了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等情形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