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的作用有哪些至少說六個(指紋的作用有哪些圖片)
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指紋,那是不是就意味著能夠逃脫法律制裁了,那些天生就沒有指紋的人,是否會成為真正的“法外狂徒”呢?
通常情況下,每個人的指紋都各不相同,甚至每根手指的指紋都會有明顯區別,它們分為斗型、弓型和箕型,從出生后的三四個月就產生了,到了第六個月左右就形成了,又因為指紋的重復率非常小,只有大概150億分之一,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所以也稱為“人體身份證”。
早在西周時期,古人們就已經發現這一奇妙之處,不過因為那時候還沒有如此發達的技術,所以并沒有把指紋應用到破案方面,那古人用指紋來做什么呢?
其實就是“看相”
西漢時期的女相士許負,因為精通相術被漢高祖封為“鳴雌侯”,要知道女列侯在古代確實是非常少見。根據《懷慶府志》記載,許負還曾寫過《五官雜論》 《聽聲相行》等關于相學的書,其中就有關于指紋的描寫。
戰國末年到秦朝初年,指紋便已經開始用于破案,先秦時期,指紋還承擔著一項保密工作,很多官府衙門的機密文件為了防止給其他人偷看,往往會按上相關人員的手印,并且在封口處還要用黏土蓋章封存。
這樣一來,如果文件被盜看過,只要核對指紋是否一致即可
千百年來,歷史上曾留下很多懸案、疑案,這些案子在當時甚至成了未解之謎,有些就是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能定案。
1975年,在湖北省云夢睡虎地秦墓群出土的戰國末年“云夢秦簡”中,有一個《封診式·穴盜》簡,詳細記載了依靠指紋破案的全過程,竹簡中記錄的是一個通過挖洞入宅的盜竊案,“內中及穴中外壤上有膝、手跡、膝、手各六處”,就是罪犯在現場和地洞中留下的證據。
這是最早的通過“手跡”,也就是指紋來作為重要證據之一的記錄
南宋時,被稱為“古代十大斷案高手”的宋慈,將指紋破案發揮到了極致。
1235年,宋慈開創法醫鑒定學,他也被稱為世界法醫學鼻祖,最著名的就是《洗冤錄集》,收錄了很多根據采集指紋破案的例子。
據《箕斗冊》記載,指紋還用在古代的征兵中,這本書詳細記錄了士兵的姓名、年齡、家庭住址,當然還有指紋,并且解釋了指紋的識別方法。從現代角度來看,通常胎兒發育到11周時便會開始長出指紋,但這時,如果體內某個基因發生突變,身體就不會發出生長指紋的信號,就會導致皮紋病,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無指紋”現象。
從物理角度來看,沒有指紋就意味著我們手指的摩擦力下降,但是有些科學家在觀察中發現,部分人雖然沒有指紋,但并不影響日常生活,他們在拿東西時,也沒有出現打滑,觸覺和常人同樣敏感,手指皮膚構造也與正常人沒什么不同,身體像常人一樣健康。
經過多年跟蹤研究,科學家們進一步發現,沒有指紋的人,手掌和腳掌通常會增厚,他們的牙齒、毛發和皮膚的發育也會不規則,會出現色素不均衡等。
比如他們的頭發往往比較稀疏,指甲起皺易碎,皮膚上多有斑點,而且這些問題還會抑制他們正常排汗的能力,手汗相比起正常人而言更少,指紋并不是很多人想象中那樣終身不變,隨著年齡的不斷增長,同時在外力作用下,人的指紋會發生一定程度上的生理或病理改變,因此“至死不變”這個說法并不嚴謹。
通常情況下來看,改變指紋的可能性很多,最自然的就是隨著人的生長發育而改變其大小和形狀,經過科學家們的研究發現,每個人幼年時、青年時、中年時以及老年時的指紋,無論從大小還是從疏密程度上來看都有一定變化。
但是這種變化并不會改變指紋特征,結構上不會發生劇烈變化,因此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對我們的指紋認證并不會產生什么影響,因為指紋認證并不是將每一條紋路都一一對比,關鍵是在于辨認特征點。
不過還有一種情況會導致指紋改變,嚴重外傷,如果傷到真皮,新長出來的皮膚會產生疤痕,破壞原有的指紋特征,但是并不意味著我們能夠靠著自傷手指來逃避偵查,因為新長出來的疤痕更容易辨認,在指紋識別技術已經相當成熟的今天,除了在一些偵探小說和電視劇中,已經很少有人試圖“抹掉”自己的指紋。
但在上世紀30年代,國外犯罪成風,大批黑幫分子都這么干過,在這些以身試法的人中,就有一位堪稱“美國頭號公敵”,被全美警方通緝的“超級罪犯”——約翰·迪林杰(John Herbert Dillinger)。
他率隊搶劫過多家銀行和警察局,數次從警方的包圍圈中全身而退,還曾兩度成功越獄,在躲避BOI(FBI前身)的追捕過程中,他曾經找到一名地下醫生要求給自己整容,而在連盤尼西林都還沒應用的1934年,這顯然是無法完成的任務。
在經過了劇痛和休養后,拆開紗布的迪林杰發現,自己的外貌壓根就沒變,郁悶的他差點直接斃了那個醫生,而后者也許是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也可能是單純為了保命,給他提出了另一個建議,再做一次手術。
而這次,要直接抹去他的指紋,這是個相當有創意的想法,迪林杰欣然從命,不過這過程比整容還要痛苦,因為醫生會用強酸腐蝕他的指尖,經歷劇痛之后,他的指紋果然一片模糊,但是僅僅數月后,迪林杰就被BOI探員擊斃。
在驗尸過程中,指紋問題的確給探員們帶來了不少麻煩,實際上,在迪林杰之前就已經有人動過這個腦筋了。
1934年,當綁票勒索案的嫌疑人“漂亮杰克”卡魯塔斯(“Pretty Jack” Klutas)在芝加哥被擊斃后,探員們驚訝地發現,尸體上居然沒有指紋,官方迅速指派了皮膚科專家前去檢查。幸好,法醫很快就發現問題并不嚴重。
原來,即便物理去掉位于指端表皮層之后的指紋,真皮層中的乳突紋線依然存在,同樣可以用于與原有指紋樣本比對,從而確定嫌疑人身份。
對于迪林杰而言,結果也是一樣的,他勇敢的嘗試并沒有難住BOI的探員們,只不過是單純增加了探員們的工作量罷了,在30年代做過類似努力的,還有另一位悍匪阿爾文?卡爾皮斯(Alvin Karpis),他選擇的方式是外科手術,切除手指指端的表皮層。
當然,這種方式也沒能徹底解決問題,當表皮層表面的指紋被磨損之后,表皮深層的基底層細胞會快速繁殖,補充表皮組織上的缺損,而新長出來的指紋和之前完全一致。
簡單說,就是白忙活了
幫他做手術的是著名黑幫醫生約瑟夫?莫蘭(Joseph P. Moran),他是芝加哥地下世界的專職醫生,除了取子彈、縫傷口之類的簡單醫療服務,他還勇敢地開展了整容和磨削指紋的嘗試,許多黑幫分子都是他的病人。
雖說他并沒能成功解決指紋問題,但是他的事跡卻“啟發”了后人,一位名叫利奧波德?勃蘭登堡(Leopold W. Brandenburg)的新澤西州醫生,吸取了之前那些失敗教訓,成功幫羅伯特?菲利普斯這位黑幫分子磨掉了指紋。
他用的方法十分巧妙,在切除指端皮膚后,從菲利普斯胸部取下了若干小塊皮膚,并且移植到指尖上,從而解決了乳突紋線重新生長出來的問題。
進入新世紀之后,隨著DNA技術的發展,指紋鑒別的意義有所下降,刻意抹去自己指紋的事情便很罕見了,畢竟就算是先天無指紋之人,也不可能成為一個“法外狂徒”,除了指紋鑒別之外,人類還擁有多種高科技技術確定犯罪嫌疑人。
舉例
現在美國各州普遍都要求嫌疑人和罪犯,在按指紋的同時也留下雙手掌印,并上傳至FBI全國數據庫。
咱們退一萬步講,就算你能毀掉指紋,總不見得能把雙手掌紋都給抹除吧,至于更加先進且方便的虹膜、面部識別等等技術,都能讓犯罪分子無所遁形,與其一門心思想著怎么鉆法律空子,怎么逃避法律制裁是行不通的。
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凈凈做事,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才是我們最應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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