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包案是什么意思(頂包案百科)
作者:刑事實務公眾號
交通肇事案件中替人“頂包”的案件在實務中發生較多,在中國裁判公開網上光是2023年就有100余起頂包者被判包庇罪的案件,醉駕案的“頂包”多發生在發生事故型案件中。這類事故型頂包案件在實務辦案中較難發現,因為在很多事故發生時并無監控和旁人看見真正的駕駛者,被撞之人也不會事先就注意到駕駛員的體貌特征。應當說,實務中肯定有一部分交通肇事“頂包”案件沒有發現,那么實務中如何發現這種“頂包”現象,如何防止錯案的發生呢?我們結合實際辦案來談談這方面的感悟:
一、要特別關注夜間發生交通肇事案件
夜間尤其是深夜行人較少,事故發生現場目擊證人就缺少,即便有路人,由于光線不佳,也很難看清駕駛者的體貌特征,這給“頂包”者有足夠信心和僥幸心理。因此,要特別注意夜間尤其是深夜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件。
二、查看事故發生前產生的監控影像
事故發生前在行使路程中,有些路口會有交通監控,沒有交通監控的,也可以研究一下是否有些停車出發點等地方有治安監控。調取監控對比駕駛員是否和事故發生時報案的肇事者一致。
三、審查車上同行者的情況
車上乘坐有其他乘客的,要提高關注。比如車上有喝酒過的乘客,還有身份是公務員等體制內人員的要特別關注,還要預判雙方之間的關系情況,是否存在為其“頂包”的可能性,尤其是夫妻關系、父子關系等,這類人員發生“頂包”的概率極大。因為醉駕駕駛必定要判刑,發生事故的還要加重處罰。公務員等體制內人員,一旦被判刑還要面臨著開除公職的風險,他是情愿舍得花巨款讓人“頂包”的。
四、如果車上系駕駛員一人的也不要放松警惕
事故發生后,當交警到達現場發現系報案者一人的也要提高警惕。調取前面路口的監控是必須的,因為很可能真正“肇事者”在事故發生后已經逃離現場。
另外,還可以查閱“報案者”的通話記錄。以排查真正肇事者在事故發生后,打電話給“頂包者”過來,而自己離開現場的情況。
五、依靠技術鑒定等偵查手段
在高度懷疑存在“頂包”的情況下,也可以對車輛方向盤、檔位器、剎車、駕駛門把手等處提取一些痕跡來對比。大部分案件的“頂包者”自始至終并沒有去過駕駛室,更沒有解除過一些關鍵地方。當然,未留下痕跡,也不是說一定沒有接觸過,有些在干燥天氣的情況下很難留下痕跡。
六、加大審訊力度
這里的加大審訊力度并不是刑訊逼供、威脅、疲勞戰等違法審訊的意思。要用合理懷疑的眼光去審視“頂包者”、“報案者”及其他證人。要詳細訊問、詢問事故發生的原因、時間、經過等細節。對于“頂包”案件的發現,公安機關是首要陣線,不可機械的程序化辦案,因為偵查階段如果沒有發現,一般后面很難發現。
七、“肇事者”和“頂包者”的定性
肇事者毫無疑問,一旦叫人“頂包”,即便他在現場,也會被認定為逃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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