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犯罪記錄和征信記錄(查個人是否有犯罪記錄)
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偵查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咨詢,對于自己的訴訟案件的調查處理情況應當由公安機關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特別是對于立案偵查的具體事項應當對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處理。
一、怎么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偵查?
可以向公安機關機關直接咨詢處理,立案偵查是公安機關接到公民報案、控告、舉報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或者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經領導批準,立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處的行為。
在訴訟法中包括立案和偵查兩個章節,立案與偵查是兩個不同的訴訟階段。立案又稱立案階段或立案程序,包括受案、初查和立案。立案又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立案包含受案、初查和立案,狹義立案指立案決定和不立案決定;偵查,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為了收集證據,查明刑事案件的事實,抓獲犯罪人,而依法進行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二、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后,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由接案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拘留證》,然后由提請批準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案件,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決定。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拘留決定書送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后,根據案件情況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分別作出處理。
立案偵查是訴訟案件調查取證的第一步,對于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應當嚴格對照法律規定來處理,特別是在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上,必須基于實際的犯罪事實和掌握的相關證據來進行處理,如果造成了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是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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