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來處理怎么辦(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的處罰標準)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卻不來處理怎么辦?
對于部分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擔心的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來處理怎么辦的這個問題,對方既然不配合處理就可以做好起訴的準備了。安全的交通出行意識不管是怎么樣的進行強調和宣傳都沒有辦法避免交通事故的反復發生,而且大家會發現,往往人的脾氣性格為人做事的態度都是一貫的,那些自己違章造成交通事故的人反而在負全責的時候還不配合處理。
01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來處理怎么辦?
1、收到責任認定書后,在交警給出的時間內不予起訴的,也沒有達成調解意見的,交警將肇事車輛放車。
2、收到責任認定書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同時要全保全查封對方車輛,以保證將來的執行。特別是傷情較重,需要住院治療一段時間的,或者手術治療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門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查封車輛。
4、法院開庭,可能構成需要傷殘鑒定的,向法院提交鑒定申請。
5、鑒定結果出來后,或者治療基本結束后,法庭開庭審理,判決。
6、受害人申請執行。
02 交通事故訴訟時效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侵權責任糾紛,其訴訟時效期限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但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03 起訴注意事項
1、明確賠償主體。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對象錯誤,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告誰”的問題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那就直接起訴他和保險公司。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作為共同被告一并起訴。如果車主是單位,應將單位一并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2、準備好充分的證據。案件起訴至法院時,對主張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訴訟請求的證據應當已基本固定,在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以上的農村戶口受害人,在主張“同命同價”時,更應注意相應證據的提前收集、固定、整理,做到一目了然,確實可信,不至于在開庭或證據交換時手忙腳亂,錯失“戰機”。
3、合理索要賠償。交通事故中的少數受害人在起訴時,喜歡“漫天要價”,不考慮法律的具體規定,將應當賠的和不應當賠的一并列在民事訴狀中。甚至認為,自己“坐地起價”,就是為了應對肇事方“就地還錢”和“隨意砍價”,“漫天要價”是為了給以后可能出現的調解留出“討價還價”的空間,否則,對自己不利,對談判不利。
首先不管對方是怎么樣的態度都不會影響交警部門對于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的,當確認對方負全責但是根本又不配合處理的時候,就應該抓緊時間攜帶相關的材料提起民事訴訟。而且有些情況比較嚴重的交通事故是涉及到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處不處理不是對方有資格能夠選擇的。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