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李從北方到南方打工,因為沒有勞動技能,一直沒有找到工作。一次小李獨自喝酒之后,感覺心中十分不滿,就把路邊多個垃圾桶點燃,然后逃離了現場。路人看到之后,趕緊撥打了119報警,大火最終被消防員撲滅。民警根據路邊監控,將小李抓獲。小李對于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小李被判緩刑后回到居住地,他的鄰居看到后,以為小李越獄逃跑,于是趕緊報了警。那么罪犯被判“緩刑”,是否不用坐牢?緩刑等于沒有判刑嗎?

(以上內容,根據真實案例改編,僅作普法使用。)

【解析】

我們首先來了解一下緩刑,緩刑是指暫緩執行,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大家注意緩刑是暫不執行,不代表就不用坐牢了。

緩刑當然等于判刑,只是給出一個考驗期,例如本文中小李的情況,被判處緩刑4年,就要在4年內接受社區矯正,定期匯報并且參加學習。沒有經過批準,不準離開所在地。

如果說小李在緩刑4年內,遵紀守法就不用再去監獄服刑了。

如果說小李在緩刑4年內,違反相關規定,法院就會立即撤回緩刑,將小李收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