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晚報訊(記者夏晶 通訊員楊博 實習生崔雨欣)近日,在武昌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市民江師傅填寫完經濟困難狀況承諾書后,工作人員當場受理了其因離婚糾紛申請法律援助的申請,無需像以前那樣要先開經濟困難證明才能辦理。

今年,武漢市司法局將法律援助經濟困難狀況承諾制列為“我為群眾辦實事”局領導班子實事項目之一。據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之前群眾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經濟困難證明,該證明需要申請人先到所在社區開具,然后到所在街道蓋章,需要群眾跑兩趟。現在只需實事求是簽訂承諾書,法援律師就會提供法律服務。

截至今年5月份,武漢市市區兩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已經受理填寫《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承諾書》的法援案件1794起,為困難群眾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2299萬元。其中,求助群眾不僅在一審階段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二審也可以去武漢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據了解,武漢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已經開始試行“市區法援窗口通辦”,即市區法援窗口互相代為初審,符合法援條件案件可通過線上流轉申請材料,審查指派后,援助律師與受援人線下對接。

6月8日,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在受理辛奶奶二審法律援助時,工作人員周斌主動通過內部系統,將老人去年在江岸提交的一審申請法律援助材料全部調取到位,當天通過審核,當天出具法律援助受理書,當天指派好兩名法援律師。

“這次申請法律援助沒跑一腳路!”11日下午,雖然傷病還沒完全恢復,但73歲的辛奶奶依然在門口等著公法中心的工作人員上門對接服務。2點鐘,周斌和同事白學智以及法援律師許娟和李晶將法律援助受理書送到她手中,并現場為她寫好訴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