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
2023年6月7日,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下稱“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進行二次審議。這次草案引人關注之處在于明確提出設立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制度。
據新華社報道,考慮到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草案二審稿擬對安全生產領域的公益訴訟制度作出規定:“因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導致重大事故,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截至今年5月份,全國已經有20多個省級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檢察公益訴訟的省級法規性文件。在這20多份文件當中,大部分省份都把安全生產領域列入了檢察公益訴訟探索的范圍。”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劉加良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表示。
劉加良認為,“此次修法相當于將省級法規性文件上升為全國性立法,說明在安全生產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已經形成廣泛社會共識,修正案最后通過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
據了解,檢察公益訴訟是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益訴訟,分為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兩類。
界面新聞梳理發現,截至目前,在民事公益訴訟方面,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主要集中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英烈保護三大領域。而在行政公益訴訟方面,人民檢察院在英烈保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藥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五大領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目前安全生產領域還不是檢察公益訴訟的法定領域。
此前在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研究建立安全生產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在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多名代表委員也曾建議探索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檢察公益訴訟。
最高檢第八檢察廳廳長胡衛列2023年3月曾公開表示,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最高檢作為牽頭部門,已與最高法、應急管理部等責任單位將“探索開展安全生產公益訴訟試點”“推動安全生產法修改時增設公益訴訟條款”作為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公益訴訟相關改革任務的重要舉措。
繼去年最高檢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聯合發布鐵路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后,2023年3月23日,最高檢還聯合應急管理部發布了9件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此次安全生產法修正草案如能獲得通過,將來檢察院就可以及時介入,針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或者行政公益訴訟。”劉加良表示。
不過,劉加良也強調,草案對檢察機關提起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有一定范圍限制,規定的是重大事故及隱患。
根據2007年6月1日施行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我國將安全生產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包括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其中,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胡衛列還曾指出,安全監管職能交叉、邊界不清,監管缺位、不到位以及執法不嚴格等問題仍較為突出;不同層級之間職責不清,同一區域上下級“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的現象仍然存在,檢察機關開展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有利于破解安全生產執法困境。
劉加良認為,此次《草案》對安全生產領域的公益訴訟制度作出明確,有利于督促監管部門依法行政。而針對安全生產的另一大主體——企業,通過加大企業的違法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旦相關企業不遵守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公共利益造成了損害,那么檢察機關可以先履行訴前程序,然后經過公告后,就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企業賠償或者向公眾賠禮道歉等。”劉加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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