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收到一位網友的求助:

本人IT行業,基層數據分析師崗位,企業規模200人左右,最近公司實行末尾淘汰,要么主動辭職要么等考察期過被辭退,單位領導跟我說離職原因寫被辭退對以后找工作影響非常大,想問一下是否真如他所說,或者應該怎么做?

威逼利誘,估計很多職場人都遇到過類似的情況。

員工離職按常理而言,真的是再正常不過了??墒蔷褪怯心敲匆恍├靖鳫R,在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又稱離職證明)上,給員工寫上各類負面評價,什么能力不足啊,態度惡劣,不服從領導安排,被公司辭退等等,給員工造成很大的麻煩。

而一般出這種離職證明的用人單位,大多都是垃圾到極致的企業,要么不交社保、要么隨意裁員,要么沒勞動合同,要么就是裁員不給任何賠償……

當然,《離職證明》被寫辭退,這也不是什么大事,對于大多數員工來說,雖然不會成為你職業生涯的污點,但的確會給員工造成不小的影響,尤其是大廠之間。所以,各位一定要多留心、多注意。

遇到企業給“態度惡劣”、“態度不端正”之類的評價,只要你去勞動局跟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與仲裁,勞動局一般就會出面幫助協商解決。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去當老實人,只要公司出具離職證明對你有不利內容時,要懂得借助勞動監察部門和仲裁委的力量。

當然,跟這類垃圾企業打官司吧,又費時又費事,雖然都知道這種官司員工是100%能贏,但企業抱著無恥的態度就是耗你,不怕你員工打官司。企業最差的結果也就是賠禮道歉,重新出具離職證明。至于員工想主張經濟損失,你根本無法舉證你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即使你能證明損失,這賠償金額對于一家企業來說,也根本不在意,何況還有二審。(筆者見過最無恥的企業甚至抗訴到高院)

這里筆者補充一句,在離職證明這方面,上?,F在是做得最好的,退工單上離職原因是統一選項勾選的,不用單位出什么離職證明。


再詳細給大家普及一下離職證明的作用。

一、離職證明的內容和作用

離職證明最主要的作用,是證明你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下一家公司可以放心聘用。

二、可以作為申請勞動仲裁的一種必要的證據

《離職證明》還有一個用處經常被我們忽視,那就是用來做領取失業金的材料。

三、離職證明能讓我們領不到失業金

領取失業金,有以下3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最后:

總的來說,《離職證明》對勞動者用處還是很大的。但往往現實卻成了企業故意為難員工的工具。很多公司為了裁員不給賠償,就逼著員工寫辭職信,然后出具《離職證明》原因也是因個人原因辭職。而員工稍微不懂勞動法,一旦寫了個人原因,就連基礎的失業金都拿不到。

《離職證明》雖然對我們很重要,但對于聰明有能力的員工來說,也不會有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