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10年前社保需要哪些資料(補繳以前年度社保方法)
第一,企業職工的社保。
按照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參加社會保險。不管是職工申請不交,還是用人單位想偷捷徑,都屬于違法的。
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主動申請補繳,勞動者也可以通過勞動監察部門申請投訴維權。
不過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每日繳納5/10000的滯納金。這也是對不按時繳納社保的一種懲罰。
實際上,我們養老保險繳費非常劃算,每繳費一年都會增加很大一部分養老金待遇。養老金計算并不是跟自己繳費的錢數掛鉤,而是跟社會平均工資掛鉤。所以,養老保險是一種以國家信用做保障的保險體制。非常安全,待遇也非常高。
第二,靈活就業人員不可以補繳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社會保險法》中規定他們是可以繳納社會保險的,也就具有選擇性。
但是2023年國家在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鎮個體工商戶不可以通過事后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所以,靈活就業人員要想參保,還是按時繳費的好。但是個別地區還是有一定的補繳政策,比如河北省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在2023年12月25日前將2023年全年社保繳上。這樣的政策真的應該珍惜。
不過我們上述所說的僅僅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可以補繳三個月,國家為了保障失業下崗職工能夠靈活轉換單位,允許其三個月之內的醫療保險中斷以后可以進行補交,這三個月期間發生的醫療費可以補繳補報。但是由于你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中斷的話,那是不可以補繳的。特別是相應的醫保報銷待遇,比如青島地區要求必須6個月內連續正常繳費滿三個月才可以享受報銷待遇,所以具體事情是很復雜的。
第三,參加城鄉居民保險的人員。
城鄉居民保險分為養老和醫療保險,都是按年一次性繳費。繳費錢數也不高,最低檔次一般也就幾百元一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如果沒有按時繳納,是不允許補繳的。不過到達退休年齡60歲時,如果繳費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然后辦理退休手續。不過補足的年限不得超過15年。如果我們正常繳費的話,國家都會有繳費的補貼,補齊也是沒有相應補貼的。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般來說都是繳費一年享受一年的繳費醫療保障。不過,由于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太優惠了,2023年個人最低繳費錢數是250元,政府補貼520元。一些地區對于不按時繳費人員也設置了一定的限制,比如他們要想中斷之后繼續繳費,需要將中斷期間的個人繳費錢數一起繳納,但是中間產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而且即使正常繳費了,也有一定的等待期,不能立即實施住院報銷的。
我們的社會保險費征繳將會移交稅務部門,業務部門能夠掌握著大家的收入以及企業的經營情況,以后大家要想補繳可能更困難了。所以,還是希望大家為了自己有一份切實的保障,最好是按時繳納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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