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怎么判財產分割(家暴離婚怎么判財產和子女)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家庭暴力會嚴重影響家庭之間的和諧以及夫妻雙方的感情,帶來的問題也多種多樣。下面就和小編一起看看這些常見問題如何解決吧~
一、家暴一次可以離婚嗎?
我國實行婚姻自由制度,結婚或離婚都是夫妻雙方共有的自由和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對于家暴離婚,根據上述規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選擇協議離婚。若協商不成的,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離婚。也就是說,不論家暴幾次,夫妻任意一方都是可以選擇離婚的。
需要注意:
因首次家暴就選擇訴訟離婚的,最后判決離婚的可能性不大。除非一方有證據能夠證明,夫妻雙方感情因家暴導致完全破裂。否則,不滿足訴訟離婚標準的,調解無效,法院也不會判決離婚。
二、家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1、證人證言。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親朋好友、鄰居等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
2、醫院的診斷證明。受到家庭暴力而受傷到醫院治療的,一定要保存好診斷證明以及病歷資料。
3、相關機構出具的書面材料。在對方實施家庭暴力后,應及時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組織、庇護所及所在單位、組織進行制止、勸阻、調解,相應機構制作的書面材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4、出警記錄。遭受家暴后,最好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會有出警記錄,而且會做詢問筆錄,詳細記錄事情的時間,起因和經過等,都是證明家暴的有力證據。
5、視聽資料。該部分證據主要指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對方實施家暴過程的錄音、視頻等等。
6、書面證據。加害人在訴訟前出于愧疚、維持婚姻關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過書》、《保證書》以及雙方之間的聊天記錄等,可以作為書面證據直接向法院提交。
需要注意:
在民事糾紛中,司法機關都不負有舉證的責任,如果遇到一些證據個人不好收集時,可以申請法院協助調取證據,如:向電信部門申請調取通話記錄等。
實踐中,不管是什么證據都需要經過法庭質證。如果證明較低的,還需要同其他證據一起構成證據鏈。
三、家暴離婚可以申請賠償嗎?
家暴離婚可以申請賠償,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的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在離婚時可以要求有過錯一方進行賠償。
需要注意:
家庭暴力離婚賠償范圍有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
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于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
精神損害賠償金的具體數額則由受訴法院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過錯方的侵害程度、受害一方的傷情程度等因素綜合確定。
四、家暴達到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輕微程度的家庭暴力可對施暴方予以行政處罰。
《婚姻法》第43條第3款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4款規定: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家庭暴力嚴重的會構成刑法中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等罪。
構成上述罪行的,相關處罰規定如下: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犯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律師365最后提醒大家:
遭遇家庭暴力時,可采取以下幾種處理辦法? ? ?
1、可以致電婦女維權公益熱線:12338進行舉報反映;
2、及時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組織、庇護所及所在單位、組織等,進行制止、勸阻、調解;
3、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報警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
4、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以上處理辦法不分先后順序,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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