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臨時居民身份證可以在省內(nèi)異地辦理啦!

臨時居民身份證如何申領?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須知!

1.辦理對象

在福建省內(nèi)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本省戶籍居民。

2.申請方式

申請人本人(未滿16周歲的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或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有效證件之一,向省內(nèi)任一公安派出所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3.辦理程序及時限

派出所受理,戶籍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審核簽發(fā),3日內(nèi)制發(fā)。

4.收費標準及依據(jù)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22號)規(guī)定,臨時居民身份證每張證收取工本費10元。

不良信用記錄人員注意了!

對不起,辦不了!除了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對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的人員,公安機關均不予受理臨時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

溫馨提示:

小伙伴們,雖然臨時身份證可以省內(nèi)異地辦理了,但還是要記得,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件,任何時候都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