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省錢、方便又好用,順風車在這幾年里深受廣大消費者的喜愛,同時也是眾多城市鼓勵、支持的共享出行方式。例如上海交通委等部門發布的信息顯示,順風車是非盈利性的互助共享出行方式,鼓勵市民“拼車”出行。

早在去年12月份,上海交通委便出臺了《關于規范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實施意見》。關于合乘定義,明確提出了“合乘出行也稱拼車、順風車,是由提供合乘出行駕駛員通過合乘服務信息平臺預先發布合乘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合乘者選擇駕駛員的車輛合乘出行、合乘者分攤部分合乘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具體到合乘出行責任,《實施意見》也明確提出了“合乘出行作為駕駛員和合乘者各方自愿的民事行為,不屬于經營性客運活動”。如此看來,順風車不同于網約車,不屬于經營性客運活動。

在此之前,上海市有關部門回答公眾疑問時也表示,制定《實施意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明確界定合乘行為與經營性網約車、非法客運的區別,規范合乘行為。另外在費用分攤方面,順風車是一種非盈利性的互助共享出行方式,為了鼓勵合乘出行的方式,允許合乘者分攤部分合乘出行成本。

更早之前,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做客上海交通廣播時曾提出,未來上海出租汽車的市場格局,應該包含專車、順風車、拼車等等。其中順風車、拼車,必須是非盈利的。可見,其實在發展之初,順風車與專車等網約車就是兩種事物。并且,對于當時上海出現的順風車,這位負責人也表示交通主管部門鼓勵創新,同時強調要依法合規。

從上述信息可以看到,長期以來,順風車在上海就一直是獲得鼓勵、支持的創新出行方式。而順風車“非經營性客運”的定性,也使車主在不慎發生事故時能夠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例如上海金山區的一位順風車車主遇到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曾以“從事營運活動”為由拒絕賠償,不過法院后來還是判決保險公司負責賠付,無形之中使廣大順風車能夠更好地服務大眾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