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怎么去做工傷認定要本人在場嗎?(個人怎么去做工傷認定申請)
個人怎么申請工傷認定
勞動者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流程如下:1、申請環節。工傷保險部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執》;2、受理環節。基本資料收齊核實且符合受理條件后,工傷保險經辦部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3、承辦環節;4、辦結環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第三十七條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殘或者自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程序是怎樣的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如下:1、工傷保險部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執;2、基本資料收齊核實且符合受理條件后,工傷保險經辦部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3、如申請人為受傷害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工傷保險部門應向用人單位發出關于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通知核實有關情況;4、工傷保險部門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書面決定,并于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以及該職工所在單位。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個人怎么去做工傷認定?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個人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除非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二、員工個人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自己怎么申請工傷認定
自己怎么申請工傷認定
自己怎么申請工傷認定,在現實生活中,每年受到工傷的勞動者是很多的,工傷也是會根據后果進行劃分的,勞動者受傷情況不同,所得到的賠償就不一樣,那么自己怎么申請工傷認定呢?
自己怎么申請工傷認定1
一、個人如何申請工傷鑒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至30日。
工傷職工或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來說,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后報送。
但如遇企業不簽字的情況,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可以直接報送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接到用人單位的工傷報告或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后,應當組織工傷保險機構進行調查核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二、工傷鑒定的程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來做鑒定。
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200元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
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傷鑒定機構
勞動鑒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鑒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鑒定小組”。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衛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
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勞動鑒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政府負責人擔任。
省、市、縣三個層次的勞動鑒定委員的職責范圍各有不同:
1、縣(縣級市)勞動鑒定委員會職責范圍:
2、企業勞動鑒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1)執行上級勞動鑒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2)職業病的有關資料,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和工傷檔案;
3、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職責范圍:
4、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的職責范圍:
自己怎么申請工傷認定2
一、個人怎樣申請工傷鑒定
1、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相關單位負責在24小時內向人事處填報《職工受傷事故報告表》。
2、工資科了解事故發生經過,并收集傷情治療診斷材料,填制《職工傷殘鑒定表》,介紹受傷職工去指定醫療機構作病情鑒定后報處務會研究。
3、必要時,擬定函件及相關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4、根據鑒定結果,依據相關政策辦理相關事宜。處理結果報處長。
5、其他有關事項本程序中未明確的,按人事工作相關程序辦理。
二、個人可以申請工傷鑒定嗎
可以,《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三、工傷鑒定需要哪些材料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申請工傷鑒定所需的材料如下:
(一)提交工傷認定機構出具的工傷確認書復印件或工傷鑒定委托書一份;
(二)填交《職工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一份,加貼一寸照片、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三)提交指定醫院醫生填寫的《工傷職工醫療終結臨床體檢與診斷表》一份,并附醫院各種檢查報告單;
(四)全部病歷資料、醫療檢查報告單、診斷書等資料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五)職業病患者,應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職業病診斷組出具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書;
(六)肢殘、燒傷等體表傷殘者,應提交傷殘部位四寸彩照一張;
(七)工傷勞動者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據材料:
(一)屬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
(二)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四)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五)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
(六)特殊情況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申請材料。
個人去做工傷認定流程具體是什么?
個人去做 工傷認定 流程具體是什么 1、《 工傷認定辦法 》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 職業病 防治 法規 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 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規定》指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表 》,并提交 勞動合同 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 勞動關系 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3、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 工傷 ,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 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 證據 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 工傷的認定 決定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1、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 營業執照 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2、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 事實勞動關系 證明 3、《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4、員工本人 身份證 和工作證(或工卡) 5、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6、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 證人 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7、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 交通事故 的) 8、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工傷鑒定 的程序是有關法律進行的合理規定,所以對于當事人來說,只要自己進行工傷的維護就會發生此類環節,所以自己要進行一定程度的了解,這樣對于自己的利益維護才會有著積極的意義,但是在實際的生活中,處理的過程較為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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