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還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欠款不還的法律規定根據《合同法》有: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對欠債的規定是怎樣的

《民法典》中對欠債的規定有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返還欠款,如果逾期未還的應當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且應當按照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借款人應當向出借人提供與借款相關業務的真實情況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欠條的法律有效期是多長

寫了還款日期的欠條,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3年。沒寫還款日期的欠條,從出具欠條當天開始算,訴訟時效也是3年。

民法總則第19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欠款有效期是多久

欠款的有效期,在法律上是指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一、如果注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

二、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合同,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在此情況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以下幾種類型;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債權人何時催告并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2、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實際上,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于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并有否定債權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訴訟時效從該拒絕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而不論債權人是否規定有寬限期限及該期限是否屆滿。

4、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滿的次日起計算。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追討欠款訴訟期限是多久

民法典規定追討欠款的訴訟期限為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權利損害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護,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延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