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借條”那些事 朋友借錢借條不寫啥時候還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那借條沒寫還款日期,對方不還怎么辦?
朋友借錢不寫啥時還款 怎么追討海都特邀律師為您解答,聽聽關于“借條”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去年七月份,藍先生和朋友簽訂的借條
閩南網(wǎng)6月11日訊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但如果借條沒約定還款日期,對方一直拖著不還,債權人又該怎么辦?
市民藍先生就遇到這尷尬事,一位朋友因資金周轉不過來,曾向他借了2萬元,可如今朋友的小吃店倒閉了,錢還沒還上,人就鬧起了失聯(lián)。讓藍先生追悔莫及的是,當初擬的借條竟然沒有約定還款日期。昨天,他撥打了海都熱線通咨詢,該怎么追回借款呢?
借走2萬近一年
朋友搬走又失聯(lián)
近兩年前,藍先生經(jīng)朋友介紹,認識了盧某王,由于兩人都是漳州市漳浦縣人,分外親切,很快便熟識起來。
盧某王在漳浦縣城經(jīng)營一家燒烤小吃店,去年7月份,由于資金周轉不過來,他向藍先生開口借了2萬元現(xiàn)金,并請店里的幫廚王某然做擔保人。昨天,藍先生向海都邦邦出示了這張借條、兩張身份證復印件(分別是盧某王和王某然的)。在一張A4大小的白紙上,寫著“借條”二字,載明“茲向藍某印借來現(xiàn)金人民幣貳萬元整 此據(jù)”。并留下借款人、擔保人的簽名、指紋印和聯(lián)系方式,落款日期為2014年7月30日。
然而,去年底,盧某王的小吃店突然關門,藍先生這才多留個心眼,問對方何時還錢。“起先還能通上電話,現(xiàn)在打過去卻始終無人接聽。”他多方打聽,得知盧某王之前住的老房子要拆遷,人已經(jīng)搬走了,不知去處。而擔保人王某然,只知道是省外人,小吃店關門后也不見了蹤影,聯(lián)系不上。
“失誤了!”藍先生嘆氣,他后悔沒有在借條上約定還款日期,也沒有記錄資金往來原因。他稱,借條是盧某王草擬的,當時兩人認識還不到一年,出于信任,又見對方開著實體小店,他更覺安心。但如今,錢款借了將近一年,他該怎么要回來呢?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那借條沒寫還款日期,對方不還怎么辦?
律師建議
走法律程序
海都記者咨詢福建尚民律師事務所羅平律師,她指出,借條或欠條,有無還款期限,在法律上追訴時效將大不相同,但法律上更傾向保護藍先生這類受害者。鑒于藍先生目前的情況,羅律師建議走法律程序,即使債務人和擔保人不出席審理,法院同樣能進行受理起訴,并依據(jù)事實判決,兩人名下登記的財產(chǎn)可作為執(zhí)行標的。
有無還款日期
訴訟時效大不同
羅律師介紹:借條約定了還款期限,自還款期限之日起,債權人有兩年的訴訟時效期;借條未約定還款期限,從借款之日起,債權人擁有最長訴訟時效,20年內(nèi)可以主張訴訟維權。
欠條約定了還款期限,自還款期限之日起,有兩年的訴訟時效期;欠條未約定還款期限,自結欠之日起,訴訟時效兩年。
借條、欠條分不清
如何寫才有保障
生活中,很多人對“借條”與“欠條”的法律含義缺乏認識,致使在出具條據(jù)時,誤將借條寫成欠條,或誤將欠條寫成借條的情況時有發(fā)生。
羅律師介紹,借條和欠條,雖都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但相比之,借條是因借款事實產(chǎn)生,欠款則是貨款糾紛、租賃之類原因引起。而藍先生和盧某然明確是因借款事實,寫借條是沒有錯的。
在打借條或欠條時,為方便像藍先生這類情形訴訟維權,條上需注明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時間、借款金額、金額大寫、還款時間、簽字、按指紋、蓋章等基本項目,此外,最好附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海都邦邦 吳芳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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