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要辦理離婚案件是件非常復雜的事情,除了和平的協議離婚之外,其他的單方面是不同意離婚的,都是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并且在上訴的過程中,就一定少不了要離婚上訴狀,那么,離婚上訴狀要準備哪些東西呢?離婚上訴狀該怎么寫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離婚上訴狀要怎么寫

1、 原告還需要寫明雙方是在何時何地登記結婚的,是如何認識的,是自由戀愛還是經過他人介紹,是包辦婚姻還是買賣婚姻。是首婚還是再婚的,婚后是否育有子女,孩子的年紀以及身體狀況,居住情況是分居還是同居,分居了的話就要具體說明分開了多久時間。

2、 離婚的理由也需要寫清楚,婚姻的現在狀況是好是壞,婚后感情如何,夫妻之間是否存在經常吵架動手等。居委會等基層組織有沒有進行過調解,效果怎么樣。夫妻關系中是否有第三者的插足,如果有的話原告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把離婚理由表述清楚。

3、 要表明清楚自己對離婚的態度,還有婚后自己對于子女的撫養權看法,以及撫養費的承擔還有夫妻之間的共有財產該如何的處置。

4、 要寫清楚起訴時索要送交的人民法院名稱,原告自己的前面或是蓋章以及起訴時間都必須寫清楚。

二、離婚上訴狀該具備哪些東西

離婚上訴狀需要先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以及年齡、名族、職業、籍貫、家庭住址和工作單位,缺一不可,而且必須詳細清楚。假如有聘請訴訟代理人的話,還需要協商上訴代理人的相關信息,同樣必須準確無誤,不可以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