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互聯網、便攜電腦、智能手機日益普及的今天,有相當多的證據是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如“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電子郵件、OA通知、...
電子證據作為證據的要求(更高院電子證據規定) 引言:在互聯網、便攜電腦、智能手機日益普及的今天,有相當多的證據是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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