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復婚的手續如下:

一、申請。男女若有復婚的打算,依舊還是要辦理了手續之后,才能恢復夫妻關系。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提出復婚的申請。

二、審查。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會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材料進行審查,看雙方是否都滿足了《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實質條件。這個時候主要審查的其實是雙方是否患有不適宜結婚的疾病,畢竟之前雙方也結過婚,對于其他結婚條件,應該都是滿足的。

三、登記。審查清楚之后,若男女都滿足規定條件的話,這個時候就會準予結婚登記,自然就會按照正常流程發給雙方結婚證。而要是其中一方或者雙方都不滿足條件規定,那么就不能登記結婚,此時工作人員需要向當事人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