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分居多久可以判離婚(分居多久會判離)
結婚前甜甜蜜蜜,結婚后雞毛蒜皮。作為法律工作者,王律師經常會接到很多關于離婚的咨詢,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來咨詢的人都會問到一個問題:我跟老公/老婆感情不和,我們有這樣那樣的矛盾(此處省略10萬字),但是對方不同意離婚我要怎么辦?
等到王律師細細詢問后會發現大部分人提到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家長里短這類家事糾紛上面,很少會有說是因為一方有法定的判決離婚的理由(例如家暴、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之類)。那么來咨詢的一方又非常堅持一定要離婚怎么辦?
針對這樣的情況,王律師一般會建議雙方可以先分居一段時間冷靜一下,如果確定要離婚至少是要達到法定的分居兩年以上才可以。那么有人又說了,我怎么看網上新聞說那些分居好多年的人去起訴法院還是不判決離婚啊。其實很多新聞不能只看標題,如果我們仔細分析一下具體的案情,就知道分居判離婚是要分很多情況的。
分居兩年
相信大部分人都知道法定判決離婚的其中一個理由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這個主要來源于《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但是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已經廢止了《婚姻法》,因此法院判決不能再依據《婚姻法》作出。當然了雖然《婚姻法》被廢止,關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這條規定依然是存在的?!睹穹ǖ洹返谝磺Я闫呤艞l明確規定了: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雖然說法律規定了分居滿兩年可以判決離婚,但為什么很多案件都還是沒有判決離婚呢?王律師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在王律師之前的文章里就提到,雖然女方說雙方已經分居很久了,但女方還是有回復男方愿意給對方改過的機會,這樣就等于給男方提供了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
因此如果你真正確定要離婚并開始分居,那就一定要注意跟對方溝通時小心應對,尤其不要分居幾天又住一起然后反反復復,這樣很容易被法院認定你們雙方的感情還有挽回的可能。
分居一年
說完分居二年可以判決離婚,那么分居一年又是怎么回事呢?這里就涉及到如果一方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然后第二次又起訴離婚的問題。
相較于《婚姻法》,《民法典》對于分居一年規定了一個特殊的條款,也就是上面提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最后一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p>
這條字面意思很好理解,第一次判決沒離婚,那么判決過后分居滿一年后再次提出離婚,法院應該判決離婚。但是這里又有一個問題,如果第一次判決離婚的時候是在《民法典》實施之前怎么辦呢?那時候適用的是《婚姻法》,《婚姻法》可沒有分居一年的規定。
針對這個問題,最高院也是出臺了相應的規定解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提到:“民法典施行前,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適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五款的規定?!币簿褪钦f,第一次判決離婚的時候是在《民法典》實施之前也不怕,因為分居滿一年再次提出離婚的,就直接適用《民法典》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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