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走向國際化,也有越來越多的人不被傳統所束縛,在海外形成伴侶關系,那么這種伴侶關系是否會得到承認呢,或者說在國內以夫妻名義需不需要承認呢?會不會涉及重婚罪。本文予以簡單解答。

首先,明確一點,無論是在國內國外締結過婚姻,程序符合所在地的法律,那么婚姻締結的就是存在效力的。
很多年輕人會出國旅游,隨性所行,結婚最便利的應該就是賭城拉斯維加斯了,這里不禁止同性婚姻,結婚的年齡亦更年輕化,很多學生未達到中共的法定年齡前往拉斯維加斯辦理了結婚登記。
其次,什么樣的婚姻締結形式在中國存在效力呢?
婚姻的效力分為兩個方面,分別為程序形式方面,另一種為實質方面。譬如說有些國家的規定必須舉行教堂婚禮才算締結婚姻,那么如果沒有履行當地的程序,那么婚姻的締結也是無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住地法律;沒有共同居住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你用婚姻締結地法律?!?/em>
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五條規定,外國法律的適用將損害中華人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出國人員婚姻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在居住國辦理的結婚登記,符合我國《婚姻法》基本原則和有關結婚的實質要件的,予以承認。
因此,在中國是否產生婚姻締結的實質性內容,需要看是否符合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譬如,我國婚姻法規定不允許近親結婚,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重婚(阿聯酋某些地方是可以有多重婚姻關系的),那么如果婚姻的實質不符合我國《婚姻法》的要求,那么是不能認為達成了有效的婚姻的。ps:關于未達到年齡結婚,在中國是無效的,但是需要在達到年齡前起訴解除,否則在達到年齡后,仍存在婚姻關系則被認定有效。
關于程序內容是否合法,根據以上法律所述,只要符合締結地法律、經常居住地手續、國籍國手續的即可。


那么在國外締結國婚姻需要在國內履行承認手續嗎?
不需要,在國外登記的結婚也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特地來辦理承認手續,但是如果以夫妻名義來從事某項工作或者要證明夫妻關系則需要經過婚姻締結地公證部門公證、該地區外交部門的認證,中國駐該地使領館認證這三級程序。但是不經過該手續,您仍然是已婚,只是在國內的系統中不能顯現,若此時你在國內仍然結婚登記,那么有可能會涉及重婚罪的相關罪名。


在國外登記結婚之后,可以在國內起訴嗎?
可以。《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不在中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渡嫱饷袷路申P系適用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訴訟離婚的適用法院地的法律。
因此我國法院不僅存在管轄權,還需適用我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