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關于婚前房子的規定(婚姻法關于婚前房子的約定)
離婚后處理婚前買的房產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1、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的,這種情形在法律上屬于夫妻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2、婚前買房均為二人出資,房屋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的,按共有財產處理。3、婚前一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4、婚前父母出資買房的,視為對自己子女單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全媒體記者 羅聰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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