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婚姻對每個人都很重要。有些人在婚姻中生活在一起很不幸福,如果處理不好矛盾,就會長期處于事實婚姻的狀態。那么如何才能自動解除事實婚姻呢?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怎么樣才能自動解除事實婚姻?

一、怎么樣才能自動解除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可以協商解除同居關系,對財產分割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1054條規定:【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后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沒有結婚證的婚姻關系有效嗎?

沒有結婚證的婚姻關系是無效的。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1051條規定:【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未到法定婚齡。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怎么樣才能自動解除事實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