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怎么劃分的呢(婚內財產如何劃分)
婚內財產一般可以區分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和個人財產。
對共有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且不得損害另一方利益。那么,哪些財產是共有財產呢?按《民法典》規定,主要有兩類:一類為婚后勞動、投資所得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投資收益等。還有如短視頻創作、自媒體收益、專利研發等知識產權收益。另一類為繼承、受贈的財產,但此類財產如果在遺囑或贈與合同明確只歸一方時,則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個人財產包括:一是剛剛提到的遺囑或贈與合同明確只歸一方的財產,二是一方婚前財產、三是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四是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下面說明一個可能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就是買房問題。
婚前購買,無論自己出資購買或父母出資購買都是一方個人財產。當然,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楹筚I房:
如一方以婚前個人財產全款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屬個人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但買房一方需證明買房的財產是完全沒有與婚后財產發生混同,如出資混同,則婚前個人財產出資部分為一方所有,其余部分為夫妻共同所有。
婚后買房,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如沒有約定,且遺囑、贈與合同也沒有明確約定的,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
需要注意到是,如一方將共有房產變賣,且購買人是善意取得并辦理了房產登記,另一方如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離婚時,可以主張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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