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訴訟需要多長時間(涉外離婚訴訟需要多長時間結案)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涉外離婚訴訟與普通離婚訴訟在程序上有許多不同之處。總體上來講,涉外離婚訴訟往往會耗費更多的時間。比如訴訟材料的域外公證認證,再比如法律文書的域外送達等。因此,對于當事人來說能否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尤其是前期準備工作,將會極大影響離婚案件的進程。比如本離婚律師最近接觸的一位身在國外的當事人的情況就是如此。
這位當事人與妻子均是中國籍并長期生活在英國。此前雙方曾經在美國生活過一段時間,并在那里生育了他們的孩子。由于夫妻感情破裂,且無法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這位男方便想委托本律師代為向中國法院起訴離婚。為此,本律師為其羅列了所需基本材料清單,以供我們團隊起草正式的法律文書。然而,這位當事人卻遲遲沒有將基本材料提供給我們。經過詢問得知:這位男士得知其孩子的美國出生證明需要做公證認證手續后,正在委托其在美國的朋友辦理此事,且需要等待兩周左右的時間。
對此,本婚姻律師提醒這位當事人:在處理孩子的出生證明的同時,可以提供材料給我們起草起訴書等訴訟文件。因為即便律師可以做到很快便完成訴訟材料的起草工作,這些文件也需要送往駐外領館辦理公證手續。所有這些材料準備好,再快遞回中國后,我們才能代為向法院發起涉外離婚訴訟。而這位急于離婚的當事人目前的做法無疑會大大遲延訴訟的進度。
明白了其中的利害關系后,當事人才表示馬上向本律師團隊提供基本材料,以配合我們的訴訟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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