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離婚后,往往夫妻雙方會對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其中會涉及到共有房產的分割。在分割完畢后,我們就需要進行房產的登記過戶手續,但是很多人不了解這個手續,所以我國法律對此有著詳盡的規定。

一、離婚后房產如何過戶

辦理離婚后房屋過戶手續的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

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5、委托書。

析產基本步驟: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

5、取證。

析產后的房屋,如果屬于正規的商品房性質,取得房產證即可上市交易。

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