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再結婚就是我們常說的再婚或者二婚,這種情況普遍出現的我們的生活中,已經不奇怪了。那么離婚后再結婚需要什么證件?

網友咨詢:

最近準備結婚,不過我是離過婚的,請問我這種情況去登記結婚需要什么證件?

陳哲律師解答:

需要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籍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一方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陳哲律師補充:

離婚后再結婚的具體手續: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許登記。

再婚的注意事項:1、要認清自己第一段婚姻失敗的原因,總結其中額經驗,完善自身的不足。讓自己更好的經營好現在這段婚姻。

2、要清醒的對待婚姻,不能過于悲觀化護或者是過于理想化。要充分的了解對方的家庭背景以及成長的環境,對于她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及感情經歷也要有一定的了解。要仔細觀察對方是否有你不能接受的嗜好,這些都是會影響婚后的生活。

3、看清自己也認清對方。不能說因為覺得自己是再婚,所以就放低擇偶的標準。婚姻是人生大事,是自己一生幸福與否的重要因素,所以,婚姻是不能將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