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婚前婚后財產界定新規(房產婚前婚后財產界定標準)
房子究竟是歸個人,還是歸夫妻雙方,這是很多人都在關系的問題。房產證上的名字并不是判斷“房產歸誰”的唯一標準,想要搞清這個問題,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夫妻共有財產首先我們面對的是兩個原則: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婚后取得的財產歸雙方。較為常見的婚前婚后買房的歸屬情況可以大致分為以下幾種:
1、婚前一方付清所有房款,登記在自己名下,屬一方個人財產
分析:如果是婚前購房、一方以個人財產支付、登記在該方名下、無貸款;那么房屋權屬無爭議,為登記方婚前個人財產。不管是全款買的還是貸款按揭買的,在產權的屬性上都是屬于個人單獨所有。并且該部分財產出租收益也為個人財產。
2、婚前一方付清所有房款,登記在雙方名下,屬共同財產
分析:婚前購買的房屋如果登記在雙方的名下,且無其他特別約定,那么,不管一方出資的是首付款還是全款,在法律上都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在房屋登記證上的記錄為共同共有那么原則上一人一半,當然也會考慮出資比例等因素;如果登記的為按份共有則一般按照份額分割。
3、婚前一方付清首付,婚后兩人共同還房貸
分析:婚前購房、一方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登記在該方名下、婚后以雙方共同財產還貸。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10條,該情形下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產權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貸款為登記方個人債務,婚后共同財產還貸的款項和房屋的增值部分,由登記方向另一方進行補償。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如果離婚了,對方能夠分走的僅僅是該部分房產婚后還貸及相應增值部分的價值。
4、婚前購房、以雙方共同財產支付首付款、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后以雙方共同財產還貸。
分析:視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5、婚前一方父母出資,并將產權登記在其兒女名下
分析:如果A與B決定結婚,A的父母出資購買了一套房子作為A與B的“婚房”,但房產證上只寫了A的名字。在這種情況下,這個房子可以被看作是A的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于A的個人財產。
6、婚前購房、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分析:雙方父母共同出資,產權只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雙方沒有對房產有相關約定的話,雙方父母的出資額相當于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認定夫妻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律師建議:
一、如果想確保婚前購房歸個人,可以有以下行為:
1、提前還款:在結婚前提前將貸款還清,那么該房子將完全屬于婚前,配偶在婚后便對房子不再享有權利。
2、專卡還貸:若未能在結婚前提前還清貸款的,那么在婚后便要將還貸卡實行專卡專用,讓父母直接轉款到卡上進行還貸,避免與婚后財產發生混同,嚴格區分婚前與婚后的財產。
3、簽訂協議:雙方還可以在婚前簽訂一份財產協議書,約定這部分婚前買的房產在婚后還貸及相應的增值部分仍屬于其個人婚前財產,明確區分好婚前以及婚后的財產,這樣便能最大限度地保全家族財產,避免糾紛的產生。
二、如果想確保婚后購房歸個人,可以有以下行為:
1、簽訂協議:最簡單、最直接的方式,是通過雙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進行約定,以明確所購房屋產權歸屬。這個方法雖然簡單,但可能過于粗暴,在傳統的婚姻觀念中,這種做法多少顯得有些傷感情,不是每個家庭能夠接受,那么如果簽訂婚內財產約定方式,客觀上不現實的話,還可以考慮下面幾種建議。
2、用婚前財產購房:使用婚前財產,支付全部購房款及購房費用。但一定要注意,用于購房的婚前財產要有證據能夠證明。比如說是將婚前取得房產證的個人房產出售掉的款項,直接支付至開發商賬戶;或者用婚前的存款賬戶的錢,直接轉賬至開發商賬戶,當然這個賬戶需要沒有與婚后生活開支有交叉。
3、使用父母的款項購房:比如用父母的賬戶向開發商直接支付購房款,注意:這里購房款以及其他如契稅、大修基金等所有購房費用需要全部支付完畢,當然辦理購房合同等手續時得用該方一個人名字,如此可視為父母對該方的單獨贈與,這個房屋產權確定為該方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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