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離婚賠償標準是多少(家庭暴力離婚精神賠償金額一般是多少)
在封建時代,女性社會地位低下,三妻四妾是常有的事,但是到了現代社會隨著女性地位不斷提升,在家庭生活當中也取得了相對獨立的經濟地位,不再作為男性的附庸而存在,家庭的矛盾以及離婚的案件就成為了社會上的常態,那么家暴離婚可以要求多少補償?下面由四川履正律師事務所小編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家暴離婚可以要求多少補償
在婚姻關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離婚時可以要求損害賠償。關于賠償金的具體數額則由受訴法院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過錯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綜合確定。按夫妻因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為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賠償,不僅包括物質損害賠償,還包括了精神損害賠償。
家暴離婚賠償金的具體數額:
在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案件中,無過錯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醫療費外,還可以要求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因傷致殘的,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有被扶養人的還需要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其中醫療費的計算應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家暴離婚可以要求多少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從上文當中我們可以看出來,如果在夫妻雙方離婚之時,可以有效證明其中一方實施了家暴,那么受害方就可以要求物質以及精神方面的賠償,具體賠償的數額根據當地的經濟條件來確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四川履正律所進行咨詢,履正律所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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