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在開庭前,法官會先強調下開庭的紀律,不能隨便發言,錄像,告知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并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等。

2、正式開始庭審后,法官會詢問雙方的基本信息。

3、法官會要求原告當庭陳述訴訟請求。離婚訴訟中一般的訴訟請求包括判決夫妻雙方離婚,孩子歸誰撫養,撫養費是多少,財產怎么分割等。

同時法官也會要求被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發表答辯意見,比如是否同意離婚,理由是什么,對于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有什么意見。

4、回答完這些問題后,法官會問雙方這些問題。

(1)雙方是什么時間、通過什么方式認識的。

(2)詢問雙方是什么時間登記結婚的,生育子女的情況.

(3)詢問結婚后夫妻感情剛開始怎么樣,后來感情怎么樣,又是從什么時候開始,因為什么事情導致夫妻感情惡化的。

(4)4夫妻出現矛盾后,兩個人有沒有采取措施,兩個人有沒有和好的可能。

(5)如果夫妻離婚,雙方對于子女撫養各持什么意見,孩子跟誰生活,另一方支付多少撫養費,如何行使探望權。

(6)夫妻雙方都有什么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性質,這主要是為了弄清雙方的財產狀況,為將來一旦判決離婚需要分割離婚財產作準備。

(7)如果離婚,雙方是否愿意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進行調解。

5、之后,法官會要求雙方舉證,對于某些關鍵的或者是沒有查清的事實問題,法院會再次向原被告雙方發問。

6、調查結束以后,有的法官會根據案件情況歸納爭議焦點,由雙方圍繞爭議發表意見。

7、最后由雙方做最后陳述,法官宣布閉庭,雙方看筆錄,確認后簽字,庭審結束。雙方就可以回去等判決了。

這7步就是訴訟離婚的程序步驟,這些看起來簡單,其實卻很復雜。因為離婚不是兒戲,離婚意味著一個家庭的破裂,所以在回答法官的問題時一定要謹慎,否則就可能不利于訴訟,損害到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