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分割律師費用(婚姻房產分割律師所)
昨天,有個當事人加本離婚律師的微信,想要咨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問題。由于是微信咨詢,沒有見面,加之這位當事人表述問題含混不清,導致咨詢效果比較差。
其自稱遇到的問題大致是:她與男方結婚多年。婚后雙方共同購置了一套房產。由于夫妻感情不和,男方在去年私自將房產賣掉并獨占賣房款。這位女士非常著急,于是向本律師咨詢該如何應對。
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提起離婚訴訟并請求追究男方私自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責任即可。沒想到這位女士聽了本律師的回答后卻說她聽別人說起訴離婚也解決不了,需要另行起訴才能追究。
對于這位女士的觀點,本律師百思不得其解。畢竟我國婚姻法對此有明確規定。怎么會在離婚訴訟中無法解決呢?經過進一步的了解,原來這位女士是想另案起訴想要追回已被出售的房屋。這類訴訟并非追究男方的法律責任,應該是這位女士搞混了。
本婚姻律師認為:這位女士想要追回房屋所有權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房屋已經出售,除非購房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否則法律會保護購房人對于房屋的所有權。既然如此,這位女士另案發起訴訟恐怕最終會被駁回。
綜上,正確的做法是盡快發起離婚訴訟,同時對男方所掌控的賣房款予以凍結,然后在訴訟中請求追究男方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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