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會有案底嗎對子女有影響嗎(拘留會有案底嗎對子女影響嗎)
社會生活中,大家時常可以看到某人因為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毀壞財物等被公安機關拘留的新聞報道。有朋友不禁要問,拘留到底是啥,人被拘留后是否會有案底,是否會影響孩子的參、就業考學等。本文就為大家分析一下。
一、 拘留的種類
拘留共分為三類:
1.行政拘留,即公安機關對違反法律的人員采取的拘留,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或其他規定,但不構成犯罪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下稱《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一)警告;(二)罰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按照該項規定,行政拘留的性質是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
具體來說,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2.刑事拘留,即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等對涉嫌犯罪人員采取的強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決定權在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3.司法拘留,即司法機關(法院、檢察院)對當事人或有關人員違反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行為采取的拘留措施,如不遵守法庭秩序、提供虛假材料、辱罵司法工作人員等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進行司法拘留。
二、行政拘留的裁決機關及期限
行政拘留時間最長為20天 不會留下案底但是有記錄可查。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派出所沒有這方面權限,故實踐中雖然是派出所受理案件,進行案件詢問調查等相關工作,但是實際作出拘留決定時,還是由該派出所的上級機關(區公安分局或縣公安局)作出拘留決定;
行政拘留期限一般為1-15日;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
三、 被行政拘留如何救濟
被行政拘留后,可以持公安機關送達的拘留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在法定期限內向有權機關進行復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和提起行政訴訟。拘留決定書中會載明提起復議的期限、機關及提起訴訟的期限、機關等內容。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拘留決定作出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為依法主張權利,收到拘留決定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暫緩拘留,盡快提起復議或訴訟,由復議機關或人民法院審查拘留決定是否合法。若合法,難以避免被拘留,若不合法,可能改變拘留結果或拘留天數。
四、 被行政拘留是否會留下案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印發的《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以及相關規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對犯罪人員信息進行合理登記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國家有關部門充分掌握與運用犯罪人員信息,適時制定和調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改進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有效防控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記錄的人的合法權利,幫助其順利回歸社會。
行政拘留僅僅屬于違法但不屬于犯罪,所以行政拘留的記錄不屬于案底。但是,既然被拘留過,其被行政拘留的記錄在公安機關應當是可以查到的。
至于是否影響孩子就業、升學、參軍等,這個沒有必要擔心,因為行政拘留不是犯罪,所以不會對這些方面產生影響。
需要注意的是,若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即使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若是初犯,一般僅僅作出拘留決定,但不交付拘留所執行)或者超過18周歲的成年人被公安機關拘留過,其在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時,目的地國家會要求提供有關手續,有些會拒簽,導致直接影響這部分人利益。
五、 重要提醒
遵紀守法是對自己最大的保護,守法的成本最低,回報最大。每一名公民都應學法、懂法、用法,避免作出違法行為,給自己完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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