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狀

原告:楊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住xx縣xx鎮xx村xx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

被告:李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住xx市xx區xx路xx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

2.請求判令婚生子(女)李**由原告(被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教育費***元至成年止;

3.請求判令夫妻共同財產有*****歸原告(被告)所有,夫妻共同存款共計人民幣***元,債權***元債務***元由原告(被告)享有債權(債務)***元,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房產證號:*****)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4.訴訟費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于19**年經朋友介紹相識相戀,于19**年*月*日在***地民政局(結婚證領取地)登記結婚。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雙方從分居至今已經三年。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至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

原被告婚后有一婚生女兒,現今8歲,一直跟隨原告生活,且原告工作穩定,收入遠高于被告,按照有利于其成長的原則以隨其原告生活為宜。按照本地生活標準及收入水平,每月被告應支付撫養費800元至女兒18歲。

綜上,原被告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三年,已無和好可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