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婚是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現在離婚是大家生活中也常常發生的事情,但是對于離婚方式很多人還是需要了解一下的,其中的流程也是值得大家去知道的,那離婚方式有哪些?其中流程有哪些?下面小編來給介紹一下吧!

一.如何離婚

根據民法典,離婚分為兩種方式:

一是雙方同意離婚,經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二是通過訴訟經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

二.離婚的程序

(1)協議離婚

1.自愿達成離婚協議。

夫妻雙方都必須“自愿”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應當撫養子女.處理財產和債務。

2.辦理離婚登記

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首先,離婚冷靜期需要自申請之日起30天;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反悔的,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是冷靜期滿后30日內,雙方親自到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超過期限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訴訟離婚

協議不能離婚的,只能通過訴訟離婚。所謂訴訟離婚,是指婚姻一方為原告,另一方為被告,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目前法院對離婚訴訟的流程:

首先,準備起訴所需的材料

1.民事訴狀;

2.原告身份證復印件;

3.結婚證(結婚證丟失或對方控制結婚證的,可持身份證到婚姻登記機關復印結婚檔案);

4.被告的身份證或身份信息;

5.兒童出生證明或戶口簿;

6.財產證據材料

7.其他證據材料(根據具體情況準備)

委托律師辦理的,律師應當起草有關法律文件,整理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