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離婚程序怎么走流程(法律離婚程序怎么走)
現在離婚是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現在離婚是大家生活中也常常發生的事情,但是對于離婚方式很多人還是需要了解一下的,其中的流程也是值得大家去知道的,那離婚方式有哪些?其中流程有哪些?下面小編來給介紹一下吧!
一.如何離婚
根據民法典,離婚分為兩種方式:
一是雙方同意離婚,經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二是通過訴訟經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
二.離婚的程序
(1)協議離婚
1.自愿達成離婚協議。
夫妻雙方都必須“自愿”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應當撫養子女.處理財產和債務。
2.辦理離婚登記
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首先,離婚冷靜期需要自申請之日起30天;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反悔的,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是冷靜期滿后30日內,雙方親自到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超過期限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訴訟離婚
協議不能離婚的,只能通過訴訟離婚。所謂訴訟離婚,是指婚姻一方為原告,另一方為被告,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目前法院對離婚訴訟的流程:
首先,準備起訴所需的材料
1.民事訴狀;
2.原告身份證復印件;
3.結婚證(結婚證丟失或對方控制結婚證的,可持身份證到婚姻登記機關復印結婚檔案);
4.被告的身份證或身份信息;
5.兒童出生證明或戶口簿;
6.財產證據材料
7.其他證據材料(根據具體情況準備)
委托律師辦理的,律師應當起草有關法律文件,整理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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