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去世,還有房子、存款、股票等遺產需要辦理繼承手續,可以通過三個途徑,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去法院提起繼承權訴訟,去房產部門排隊辦理繼承過戶手續。三個途徑均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以證明繼承人擁有合法繼承權。那這份證明如何開具,包含哪些內容呢,是不是各地的要求都不一樣?今天給大家整理一篇通用的親屬關系證明格式,應該適用各地!不謝,拿去。

證 明

茲證明我單位職工(我社區居民、村民)XXX(姓名),(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因XXXXX在XXXXX死亡,生前住XXXXXXXXXXXX;(身份證或戶口簿住址)

被繼承人XXX生前結婚X次,妻子(丈夫)是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XXXXXXXXX);XXX生前共有子女XX人,分別是XXX(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公民身份證號碼)、XXX(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公民身份證號碼)、XXX(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身份證號碼);XXX的父親是XXX(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公民身份證號碼),XXX的母親是XXX(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公民身份證號碼)。

XXX生前(有/無)遺囑,(有/無)遺贈撫養協議。

(如果上述繼承人中有死亡的,還應注明其死亡的時間)

單位地址:

經辦人: 聯系電話:

XXXXXXXXXXXXXX(單位蓋章確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