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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議離婚完了,還能再起訴嗎 2、協議離婚后還能重新向法院起訴嗎 3、協議離婚后可以再起訴嗎 4、已經協議離婚還可以起訴嗎 5、協議離婚了還能起訴嗎

協議離婚完了,還能再起訴嗎

協議離婚后是可以再起訴的。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夫妻雙方已經協議離婚,領取了離婚證,則不可以再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就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未成年子女撫養等問題,如果尚存爭議,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也就是說協議離婚后是可以再起訴的。原則上協議離婚之后,雙方的離婚協議生效,夫妻關系解除,沒有特殊情況不能向法院起訴。只有出現財產分割問題以及子女撫養問題才可以向法院起訴。

協議離婚后,如果沒有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或者是在三十天離婚冷靜期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沒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還能起訴離婚。

可以。離婚后,如果一方對離婚協議有異議或者反悔,可以在離婚之后一年內到法院起訴主張變更或撤銷離婚協議。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之后依然可以起訴,但是根據訴訟請求內容確定是否能獲得法律支持。

協議離婚后還能重新向法院起訴嗎

1、簽過離婚協議的,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離婚協議書以夫妻雙方是否辦理離婚手續為生效要件,只要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的,就可以起訴離婚。

2、法律主觀:協議離婚后不能再向法院起訴離婚。協議離婚之后,雙方之間的夫妻關系已經解除了,不符合起訴離婚的條件。但如果是起訴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等問題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3、協議離婚后可以再起訴,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4、協議離婚之后,雙方的離婚協議生效,夫妻關系解除,沒有特殊情況不能向法院起訴。只有出現財產分割問題以及子女撫養問題才可以向法院起訴。

5、根據法律規定,已經協議離婚,如果符合起訴條件的是可以起訴的。原告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被告是婚姻關系的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請求解除婚姻關系;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

協議離婚后可以再起訴嗎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后是可以再起訴的。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可以。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協議離婚后還是能再起訴的。

協議離婚后可以再起訴的。且當事人不得以解除婚姻關系反悔為由起訴。只能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等內容進行起訴。若因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吸毒等惡習或者對小孩遺棄、暴力虐待等行為的,可以另行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關于離婚本身不可以另行起訴,即不可以再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不準離婚以上是關于協議離婚后可以再起訴嗎的

已經協議離婚還可以起訴嗎

已經協議離婚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起訴。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協議離婚后可以再起訴,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主觀:協議離婚之后還能起訴。但不得就解除婚姻關系進行起訴,只能就財產、子女等問題進行起訴。且對財產問題起訴的,若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雙方協議離婚后,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起訴。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離婚半年,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均可以可以起訴。

協議離婚了還可以起訴的。但僅能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費等問題起訴,不得就解除婚姻關系起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依法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協議離婚了還能起訴嗎

1、協議離婚之后依然可以起訴,但是根據訴訟請求內容確定是否能獲得法律支持。

2、法律主觀:協議離婚之后還能起訴。但不得就解除婚姻關系進行起訴,只能就財產、子女等問題進行起訴。且對財產問題起訴的,若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3、已經協議離婚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起訴。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4、如果夫妻雙方已經協議離婚,領取了離婚證,則不可以再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就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未成年子女撫養等問題,如果尚存爭議,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協議離婚后可以再起訴,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6、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但是如果雙方在協議離婚時對孩子撫養及財產分割明確進行分配,那么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再行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