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編纂,一直是中國幾代人的夙愿,如今這一愿望終于得到實現,中國即將要在2023年邁入民法典時代,這是一件令人鼓舞和欣喜的事情。

在民法典出臺之前,我接待了不少客戶是因為夫妻一方出軌而導致離婚的。

如果你要問我,出軌會凈身出戶嗎?

我一定會說,不能!

我這樣的回答,要么讓你大失所望,要么讓你暗暗竊喜!

如果你繼續問,出軌會少分財產嗎?

我也會說,出軌行為不影響財產的分割!

我這樣的回答,要么讓你失望透頂,要么會讓你大喜若狂!

如果你還問,那出軌要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嗎?

我會說,這倒不一定,你像舉國矚目的某明星離婚案件,都被“綠”成這樣了,法院還是駁回了某明星的精神損害賠償······

我這樣的回答,要么讓你絕望奔潰,要么讓你喜不自勝!

現實就是那么殘酷······

?出軌者認為,出軌無非就是道德層面上的東西,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過錯行為,所以無須承擔法律責任。立法者很“有眼光”,定性也十分“準確”,應該點贊、點贊!

而受害者認為,我都被“綠”成這樣了,連一點法律保障都沒有,婚姻法簡直是“鼓勵”出軌,“鞭撻”忠誠,是萬惡之法啊!

出軌,是婚姻的頭號殺手!出軌所給婚姻帶來的傷害,是巨大的、無形的、持續的。

如果出軌者不用對其出軌行為、背叛婚姻的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無需承擔法律責任,只會令其氣焰囂張,愈發無法無天,任意踐踏婚姻忠誠,這無疑讓人堪憂,讓受害者悲愴!

在過去,婚姻法并沒有規定出軌一方需要承擔“凈身出戶”的責任,甚至連少分財產的表述都沒有。

1993年頒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雖有規定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予以合情合理解決,但因2001年頒行的《婚姻法》修改決定并沒有直接采納前述立法意見,而是增設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予以調整過錯方的責任問題。

所以在司法實踐中,即使存在出軌行為,也都千篇一律平分財產(部分地域除外)。

出軌者不需要承擔責任!在婚姻背后干著齷齪勾當的事情竟然都不用承擔法律責任?這在法制健全的當下,未免讓大家大跌眼鏡,紛紛吐槽!

因此,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針對原有的《婚姻法》做出了部分修改,并新增了部分規定。其中,涉及到無過錯方的權益保障,體現在以下兩點:

1.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照顧無過錯方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新增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處理。這意味著,如果對方存在過錯行為,無過錯方完全可以主張分多財產,并且很大程度上能實現這一訴訟主張。因此可以說,出軌行為將能成為財產少分或不分的法定理由。

2.有其他重大過錯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民法典新增了“(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作為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這也意味著,即使不能證實對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為,若對方有出軌、通奸、嫖娼、不正當交往等重大過錯行為,也能夠主張損害賠償,并實現這一目的。

民法典的這一次修訂出臺,可謂是順民意、謀民利、得民心!

既然有相應的法律依據,那么接下來對于配偶出軌過程的證據固定,顯得尤為重要。如何收集對方出軌的證據、婚外情的證據?我們結合豐富的辦案經驗,提供以下路徑:

1.翻查配偶的手機、電腦、iPad、硬盤、U盤等電子產品,重點查閱微信、QQ聊天、郵箱、抖音、快手等社交平臺的聊天記錄、收藏記錄,查閱手機通話記錄、短信記錄、手機備忘錄、手機相冊、網盤等儲藏信息記錄,查閱攜程、大眾點評、滴滴打車等涉及旅游、美食、電影、出行及住店的歷史交易記錄,從這些記錄中,可以分析到配偶是否有出軌的可疑跡象及收集到出軌的證據;

2.可以在配偶出行的車輛上安裝定位器(當然一定是合法裝置才行),以判斷配偶的行蹤是否正常;

3.可以跟蹤配偶的行蹤,帶上單反,并且選擇長焦鏡頭(這樣拍照不易被發現),以固定配偶與異性在公共場合交往的證據;

4.可以在車上或家中安裝帶收音功能的攝像頭,監視配偶的舉動是否反常,收聽其與異性的溝通對話;

5.可以采用“釣魚執法”的辦法,巧借男性或女性名義與其進行溝通,試探其是否具有出軌的想法;

6.可以查詢配偶在微信、支付寶、網上銀行的消費記錄、轉賬記錄,以判斷其是否有通過資金維系婚外情,尤其是重點查詢情人節、520等特殊日期的資金交易記錄。

當然以上收集證據的方法,應當是在雙方感情出現問題,確實有理由和事實證實配偶有婚外情的情形而使用。

根據以上辦法,我們或許能夠收集到以下的出軌證據:

1.配偶與異性的相處合影,親密合影尤為重要;

2.配偶與異性的相處視頻,親密視頻也尤為重要;

3.配偶與異性的短信、微信、QQ、郵件、抖音等交友平臺的聊天記錄(謹記對聊天記錄進行拍照固定,且須全程錄屏);

4.配偶與異性的交談錄音;

5.配偶承認出軌的錄音;

6.配偶自書的保證書、悔過書、忠誠協議書;

7.配偶開房訂單、行程訂單、旅游訂單、消費訂單;

8.配偶通過銀行卡、支付寶、微信轉給異性帶有愛意諧音的紅包資金記錄;

9.配偶與異性的通話清單記錄;

10.證人證言及證人出庭作證。

至于如何取證才合法有效,建議咨詢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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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如何判斷配偶是否出軌,我們提供4個小妙招可供參考:

1.配偶近期是否有對手機進行加密,且手機時刻不離身(包括睡覺、洗澡);

2.配偶近期是否有頻繁外出,夜不歸宿的舉動;

3.夫妻關系近期是否遭遇冷卻,夫妻溝通減少;

4.夫妻生活是否突然不正常,明顯減少或者沒有。

如存在以上情形,配偶大概率出軌了!

民法典實施后,出軌的后果很嚴重,不但要承擔少分或不分的法律責任,而且要承擔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對于忠誠方來說,無疑是福音,也是時代進步的體現!我們希望,每一段婚姻都能白頭偕老,能抵擋得住任何誘惑的侵蝕,都有法律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