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遷戶口男方不給戶口本(離婚遷戶口男方不給戶口本可以分戶嗎)
4年前,新密的劉女士與丈夫離了婚。由于雙方因一些瑣事沒有達成協議,婆家不愿配合她將戶口遷走,這給劉女士的生活和工作帶來許多不便。當她把這一煩心事告訴片警后,對方通過協調和勸說,僅用半個月的時間,就為劉女士解決了難題。
據介紹,今年10月初的一天,鄭州新密市公安局劉寨派出所民警楊曉東等人下村走訪時,遇到了因戶口問題愁眉不展的劉女士。劉女士說,2023年,她與前夫陳先生辦理了離婚手續。解除婚姻關系后,劉女士想把自己的戶口從陳先生家遷出來,因兩人在一些事情上沒有談攏,陳先生和母親便以在鄭州上班不方便回去為由,遲遲不肯把家里的戶口本交給劉女士,致使劉女士遷移戶口的事拖延至今。沒有戶口本,劉女士很多事情辦不成,可又不知該怎么解決,希望民警能出面調解。
楊曉東了解情況后,立即聯系了陳先生和其母親,細心詢問了雙方的矛盾點,從中調和,一一解開心結。經過多次溝通,耐心相勸,陳先生和母親終于同意配合劉女士遷戶口。在民警地見證下,雙方約定了辦理遷戶手續的時間。
10月22日,劉女士如愿將自己的戶口遷出,并制作了一面錦旗向幫助她的劉寨派出所民、輔警表示感謝。(信息提供 趙京亞 周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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