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是很多人都要接觸的事情,這是因為在我們生活成長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需要遷移戶口的情況。而要辦理落戶,首先就要先搞定落戶申請書。需要遷移戶口的原因有很多,但是落戶申請書的格式卻是大同小異的。小編對此進行了整理,下面就分享給大家。

一、落戶申請怎么寫?

戶口遷移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以及第十三條中所規定的——“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進行。

申請書的撰寫要點:

1、首先要闡述清楚目前的現狀及現狀帶給遷戶人的障礙及困難。

2、其次是引用現行關于投靠落戶的法律或規定。

3、懇請主管部門盡快給予解決。

關于申請書的具體內容:

一般來說,題目是差不多的,一定要寫上戶口遷移申請書就可以了。申請書也要寫上合適的稱謂,稱謂后需要跟上具體的某地派出所(公安局)。寫明個人的信息和遷戶口的原因也是非常關鍵的。具體格式如下:

落戶申請書撰寫的注意事項:

① 主要在于落戶口得有個理由,而這個理由必須符合規定,如果不符合規定,是落不了戶口的。

② 居住證持有人通過落戶的方式辦理常住戶口后,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規定的,可向公安機關另行申請辦理投靠親屬落戶。落戶申辦窗口接到申請后,將相關信息進行實時比對,核對無誤后予以受理,并向有關的單位出具受理通知書。

③ 由于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購置新房未必就能夠在新房所在地落戶。因此,購房者應在咨詢新購房所在地公安機關可以辦理落戶的明確承諾后,依據購房合同及產權證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向原住所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在三日內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附:落戶辦理流程

落戶是一件麻煩事兒,除了要寫好落戶申請書,也要先了解清楚辦理流程,帶好證件,否則可能會出現白跑一趟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