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傳統的結婚習俗,男女雙方在戀愛過程中,一般都會通過互贈禮物來表達情義。當雙方有結婚意向的時候,即將締結婚姻的男方應提前到女方提親,并且給付女方一定數額的錢財,俗稱下聘禮。但如果下完聘禮后或者一方贈與另一方禮物后,雙方因種種原因無法正常締結婚姻的情況下,如何返還禮物成為了雙方矛盾的焦點。4月27日《昆侖大律師》將邀請北京中盈(西寧)律師事務所 韻文娥律師為您詳解婚約財產的相關問題,歡迎關注收聽!

這幾種情形,彩禮應該返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彩禮返還的具體金額,應當綜合考慮提出分手一方、過錯情況、彩禮數額、彩禮用途及消耗情況、共同生活時間長短、有無子女等情況,同時適當兼顧婦女利益,合理確定返還比例。

因舉辦婚禮所產生的酒席等花費,以及根據風俗習慣給付的見面禮及壓歲錢,該部分花費屬于雙方為了締結婚姻的正常消費及贈與的禮物,不應認定為彩禮。

舉行結婚儀式但未登記結婚的,接受彩禮方一般仍應返還;接收彩禮方以雙方曾發生兩性關系為由拒絕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當然,因包辦、買賣婚姻而收受彩禮的,以及以訂婚為名行騙取彩禮之實的,均應當予以返還。

要注意把握司法解釋解決此類糾紛時所堅持的基本原則。本解釋在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時,是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的。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給付彩禮后如果已經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當事人的返還請求。這一原則,在審判實踐中是首先要予以考慮的。本著這一指導思想,才能對解決好這類糾紛形成一個系統的、一致的處理方法。

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人民法院才能考慮支持給付人的返還請求??梢钥隙ǖ氖?,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反悔,提出要求返還給付的,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沒有特殊約定,法律規定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的,在一審階段時,如果一審法院準許離婚的,可以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請求的判斷。如果是二審階段,人民法院如果準許當事人離婚的,也可以對于彩禮問題作出具體處理,如果是判決不準離婚的,對彩禮問題也就不能支持當事人的請求。

給付彩禮后,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對于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進行保護。雙方登記結婚后,在法律上已經形成合法的夫妻關系。不過,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的話,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所以,對雙方當事人而言,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系雖已成立,但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遠沒有開始。由于各地方的習慣不一樣,農村及一些地方,往往更注重的是舉辦一些有地方特色的婚禮,更注重的是兩個人真正走到一個家庭中,開始共同生活。而且許多時候,舉辦這些儀式與登記結婚要隔很長時間,如果雙方尚未共同生活的,也沒有過多把雙方共同聯系在一起的紐帶。還有些地方,有人為了騙取對方的錢財,以結婚為誘餌要求對方給付價值不菲的彩禮,但登記后并不與其共同生活或者一走了之。這種為達到占有對方財物的目的的騙婚行為,也極大地損害了給付人的合法權益。此外,給付彩禮、辦理結婚登記并共同生活在一起后,由于雙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加之生活困難等因素,結婚時間不長,雙方就離婚了的,實踐中也大有人在。而且由于給付彩禮,全家已經債臺高筑,生活陷于困境,此時這些人也大多要求返還彩禮,處理不好的話,很容易激化矛盾。根據現在的解釋,上述問題能夠得到較好的解決、一些不良現象也將得到有效的抑制。

嘉賓介紹

韻文娥律師,2005年畢業于青海民族大學法學系取得本科本歷,現為北京市中盈(西寧)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為人坦率、熱情、講求原則;處事樂觀、專心、細致;富有責任心、樂于助人,積極向上的處事態度,也是一個正直忠誠、勤奮求實的人,會不斷追求人格的自我完善;明顯的特點是樂觀自信、溫和開朗、穩重寬厚,適應環境能力較強。在從事律師職業后,能耐心負責地接待每位當事人,答他們之所問,解他們之所疑,得到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在辦理案件當中,認真負責,鉆研相關案例,盡最大可能地消除當事人心中的疑慮。

來源:兩高法律資訊、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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