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發了《江西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目標是到2025年,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建立,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顯著降低;到2035年,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優生優育、幼有所育服務水平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適應。

◎文/ 新法制報記者萬菁

入戶入學入職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

根據《方案》,我省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釋放生育潛能。清理不適應當前人口發展形勢的政策文件和相關社會制約措施。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

完善人口監測信息系統,依托省電子政務共享數據統一交換平臺逐步實現教育、公安、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社保等跨部門人口信息共享,及時評估生育政策實施效果和人口變動趨勢,健全人口預測預警制度。

推進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對托育機構按照當地政府普惠指導價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的,依據實際收托數,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標準給予保育費補助?!笆奈濉逼陂g,實現縣級公辦托育機構、鄉鎮(街道)普惠托育中心全覆蓋。

啟動托育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計劃,在省內高等院校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專業,把托育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納入培訓補貼范圍。

符合條件三孩家庭可申請調換公租房

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育兒補貼制度。鼓勵各地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的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各地在探索配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家庭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三孩家庭如提出申請,應在三個月內配租或調換公租房;如實物房源不足,可優先發放租賃補貼,并提高30%的額度。

《方案》強調,嚴格落實婚假、產假、男方護理假等制度。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結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產假九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日。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落實協商延長假,女職工產假期滿,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準,可以請假至嬰兒滿一周歲。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給予夫妻雙方每年各十日育兒假,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獨生子女每年給予適當護理假

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每年給予適當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公辦養老院應當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將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高齡或失能、失智老人列入一類輪候對象優先安排入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供低償或無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