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或復婚不再追溯離異前房產,”漏洞”還是”補丁”?

9月10日,一份深圳市住建局回復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復函在網上廣泛傳播。復函稱,再婚或復婚家庭,按照現有家庭住房套數計算。不再考慮其雙方離異前家庭擁有住房情況。

針對該復函,9月11日,深圳市不動產中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已接到住建局最新通知,復婚或再婚人士不再追溯離異前家庭房產套數,按照現在家庭房產套數計算,只要現在家庭符合深圳購房資格就可以購買住宅。

其實,從此項政策本身來看,是在對今年7月深圳出臺的相關房地產調控政策進行補充。

今年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中提到,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緊接著,在7月30日公布的深圳市房地產調控”新八條”細則中則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按離異當日(以《離婚證》登記時間或法院判決書生效時間為準)原家庭擁有的住房總套數計算。

從離異之日起3年內,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離異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

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離異后無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

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離異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購房之日前3年內有兩次以上(含兩次)離異記錄的,追溯3年內所有離異記錄,其擁有的住房套數按購房之日前3年歷次離異時家庭總套數之和計算。

此番金融機構聯手住建部門實現數據共享,也就相當于給此前的政策打上補丁。

“假離婚”成”炒房妙招”?深圳建立婚姻信息查詢機制

不少網友質疑,如果不再追溯復婚或再婚人士離異前家庭房產套數,那是否會讓別有用心者利用”假離婚”的手段進行炒房呢?

對于這樣的擔心,其實大可不必。9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關于建立婚姻信息查詢機制完善住房貸款管理的通知》。該《通知》指出,深圳市將建立婚姻信息查詢機制、完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通過省數據共享機制為商業銀行提供購房人婚姻登記信息的查詢便利。

《通知》中同時還提到,商業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應通過房地產信息平臺,查詢借款人婚姻狀況和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在本市擁有的住房套數,作為貸款審核依據,有效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要求。同時,商業銀行要據此做好相關業務流程和管理制度的配套調整。

通過建立婚姻信息查詢機制,能夠幫助商業銀行在辦理住房貸款時查詢借款人的婚姻信息,而想要通過”假離婚”鉆空子的炒房客無疑將再難利用這一漏洞從中牟利。

“再婚或復婚不再追溯離異前房產”制度加上婚姻信息查詢機制這套組合拳,封住了炒房者的后門,同時也為確有剛需的離異家庭創造了在深圳買房的條件。因此雖然新政的出臺招來了不少質疑的聲音,但也有分析人士稱,此舉不失為一次充滿人性化的嘗試。

也有不少網友表示,借助網絡,在各項信息均已相當公開透明的當下,試圖通過”假離婚”炒房的想法或許只是幻想。伴隨著各項政策的不斷完善,房地產市場過往存在的亂象終將得到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