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可以依法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但是這個98天是怎么計算的?包不包含節假日和周末呢?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應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女職工懷孕4個月內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后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產假。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嫁娶以及勞動者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六十二條女職工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凡符合上述產假法律法規的女職工,均應享受本人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不得以產假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事業單位不一樣。企業女職工,單位給予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女職工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繳納。這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和規定不同,由企業自行確定。

產假包括周末和假期嗎?

包括,陪產假是一個自然日,所以它包括周末和法定節假日。

產假什么時候開始算?

產假從分娩前第15天開始計算。

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女職工懷孕4個月內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后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醫療費用,已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