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臺灣人離婚程序是怎樣的(離婚程序是怎樣的法律)
提起離婚,不知道大家最先想到的是離婚手續如何辦理?還是離婚如何申請?還是離婚登記流程?相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但其實離婚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不外乎就那幾種。下面隨離婚律師一起來了解一下吧,希望對您有幫助!
離婚如何申請?
協議離婚,起訴離婚兩種,協議離婚簡單些,寫一份協議,雙方商量好財產,孩子的撫養權分割問題就可以了,去離婚登記處帶上結婚證,協議書,戶口本,身份證,協議要三份,就可以去離婚登記處申請離婚,申請后會有30天冷靜期,30天過后就可以去辦離婚手續,如果過了兩星期或者時間更久,雙方都沒有去,或者一方沒到,都視為放棄,要重新申請。
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如果雙方對離婚、孩子撫養權、財產等問題協商一致,可以選擇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1、男女雙方的結婚證原件;2、男女雙方的身份證原件;3、男女雙方的戶口本原件;4、起草好的離婚協議書三份;5、男女雙方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登記流程?
1.雙方協商好,簽好書面的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內需要約定明確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以及債務處理的事項。
2.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協議,至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請登記離婚(港澳臺增加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增加護照或國際旅行證件)。
3.申請后開始計算30天的冷靜期,冷靜期內只要一方反悔了,隨時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申請。
4.如果冷靜期內沒有撤回。在冷靜期后的30天內,也就是提出申請后的第31天到第60天之間,雙方需要再次去民政局確認申請,發給離婚證。如果這段時間沒去的,則仍視為撤回申請。
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異地如果辦理離婚,有二種方式 :
1、協商一致的,可以到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注意:是任何一方現在離婚時的戶籍地,而非當時結婚登記注冊地。
2、但如果雙方戶口發生變化,雙方已經不在原登記結婚地,無法回戶籍地辦理協議離婚的,則協議離婚將不再簡便,很難操作。這時,律師建議,如果協商一致的,可以在一方戶籍地或 現居住地法院辦理訴訟離婚,在法院調解離婚,法院制作《民事調解書》,婚姻關系解除。有很多當事人認為:我們雙方已經商量好了,為什么還要上法庭,搞的這么僵?這也是對訴訟離婚程序誤讀。其實去法院離婚,當被告并不是什么丟人的事情,更不一定是傷感情的事情。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由律師聯系法官主持調解,并無開庭訴訟時的對抗,雙方完全可以在友好協商的模式下達成調解協議,完全不存在傷和氣或影響不好之類的情況。相反,給雙方帶來的只有便利。上海法院大多數對于調解案件在訴訟費上有大幅優惠,比起雙方回老家辦理,更為簡便和節約。而且時間上也可以自由和法官約。調解書出具后立即生效,所謂生效指:雙方拿到調解書后次日即可另行登記結婚,登記結婚時攜帶些調解書即可,無須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訴訟包括離婚訴訟的基本管轄原則系原告就被告,即一方起訴離婚的,應在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因此,原告可以聘請律師,最好是被告住所地律師代理訴訟,更能節約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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