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繼承如何辦理手續(房屋遺產繼承如何辦理房產證)
接下來就用這篇文章給大家弄懂遺產的繼承。
(一)遺產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遺產繼承的“新”變化
①新增繼承人范圍: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
在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且被繼承人兄弟姐妹已經死亡的情況下,侄兒、侄女、外甥、外甥女也有權繼承。
②新增遺囑方式:打印、錄音錄像
很多老人不識字,起草不出一份遺囑所以可以通過打印或者錄音錄像的方式來確立自己的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注:遺囑的見證人不能是無民事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③新增遺囑寬恕制度:繼承權的喪失還能再要回來
為了遺產故意殺害遺囑人或故意殺害遺囑繼承人的,繼承權絕對喪失。除此以外還有相對繼承權喪失行為的,如情節嚴重的遺棄虐待遺囑人、偽造篡改遺囑、用威脅逼迫手段讓遺囑人改遺囑的,這些情形下繼承人知道悔改并且爭取到遺囑人原諒的,可以恢復其繼承權。
④新增遺囑最新為準
遺囑人有多份遺囑的,以他最后一份、最新確立的遺囑為準。
(三)哪些遺產不能被繼承
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完全被繼承
比如父母有套房產,母親意外去世,母親的遺產會給子女們繼承。但是房產是父母共有的,所以房產的1/2能被子女繼承,子女平分這部分房產。
②有些權利不能被繼承
比如父親是作家出了一本書,去世后其繼承人能享有父親的版權收入,但是無法繼承父親對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等。
③死亡賠償金、撫恤金不能被繼承
死亡賠償金和撫恤金是對死者近親屬的經濟補助和精神撫慰,不屬于死者的遺產,不能被繼承。
④有些保險不能被繼承
死者生前買下的保險,會有指定的受益人,一般情況下保險金是給到受益人的,不能夠作為遺產,除非有特殊情況以外。
(四)繼承何時開始
一般是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根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宣告死亡以及意外事件中的推定死亡。
1.宣告死亡分為兩種情形:一是下落不明滿4年,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作出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二是因發生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2年,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
2.意外事件中的推定死亡。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五)繼承權的取得
法定取得、遺囑取得、遺贈取得、遺贈撫養協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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