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不僅僅只是兩個人到婚姻登記機關就可以辦理的,還需要攜帶婚姻登記所需的材料,否則兩手空空地去登記,只能白跑一趟。那么,結婚登記必須準備哪些材料呢?

如果男女雙方均是我國內地公民,那么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男女雙方的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如果是集體戶口需要首頁復印件并在戶籍所在單位蓋章;

2、男女雙方的身份證;

3、三張2寸紅底的兩人合照照片(具體尺寸詢問當地婚姻登記機關)

如果在登記之時身份證丟失還沒來得及補辦,那么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在準備好上述材料之后,也要認真仔細地檢查這些材料,主要檢查以下幾個方面:

1、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2、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以上就是結婚登記之時必須準備好的材料,切記準備好并認真檢查,否則乘興而去敗興而歸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