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僅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2023年、2023年修訂的法律對一對夫妻生育子女的數量兩次作出了調整,2023年后,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本法的溯及力至2002年9月1日,社會撫養費并不是行政處罰,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退回已“罰”的超生款,并考慮撤銷給予超生人員的處分。

生育三孩是法律賦予一對夫妻的生育權利

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含義

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含義為,國家主要是醫療、教育等方面付出了費用,超生的夫妻需要繳納該費用;各地出臺的費用計算方法以夫妻的收入作為標準,繳納社會撫養費又相當于稅收。需要注意的是,《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不僅沒有將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標準授權地方制定標準,而是專門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各地可能基于財政等因素的考慮,將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標準與收入掛鉤,因此就產生了高額的撫養費,如,張藝謀因超生被“罰款”748萬元等。國家對孩子享受的教育、醫療等投入是固定的,按收入繳納社會撫養費并沒有法律根據,因此新修訂的法律實際上對農村居民以另外一種形式返還,如,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張藝謀超生被“罰款”748萬的背后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有溯及力

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本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意味著本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本法刪除了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以及對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與紀律處分的規定,其原因大致為,國家在教育、醫療等方面即便有投入,其受益人為孩子,且孩子長大成人后仍為國家作出貢獻,不應由超生夫妻繳納社會撫養費,也不應給予處分。

一般而言,法律的溯及力不及于不利的處罰,1979年刑法規定了流氓罪,1997年新刑法取消了流氓罪,根據舊刑法判刑的人不能“平反”,如,38年前遲志強以流氓罪被判刑等。法律的溯及力通常及于權利,如,著作權法施行前發生的侵權或者違約行為,依照侵權或者違約行為發生時的有關規定和政策處理。原《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僅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提倡性的內容不能給予處罰,社會撫養費不屬于處罰,修訂的本法規定,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以社會救濟等方式予以照顧。

正確解讀第三十三條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在獎勵與社會保障一章中,從利益平衡的角度規定了各種獎勵政策,如,對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給予獨生子女獎勵;對將來生育三胎的夫妻給予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等。本法第三十三條究竟針對將來多胎生育,還是已經多胎生育,并被強制繳納了社會撫養費的人員。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解釋方法,如,地方政府可能解釋為前者,而被強制繳納的人理解為后者。

法律人士需要從體系、目的的解釋方法得出《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三條的結論。從體系解釋的角度看,第三十三條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后,本法第三十三條應當解釋為適用已多胎生育,并被強制繳納了社會撫養費的人員。從目的解釋角度分析,本法中的“獎勵”,事實上是鼓勵生育。本條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退還“超生款”有法律根據,關鍵是站在哪個角度進行解釋。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三條僅規定農村家庭,其主要原因為,一對夫妻超計劃生育主要發生在農村地區,且繳納的社會撫養費使農村農民產生了生活困難;城鎮居民通常不敢超生,其原因為,城鎮居民通常有職業,原本法規定了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刪除了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以及處分的規定,意味著對城鎮居民的處分也可以撤銷,從全方位鼓勵生育。其中,“全方位”,是指被處分的人員,以及生育一胎人員,自己生育,或者支持子女多生育。

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刪除了繳納社會撫養費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