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47條規定解釋訴訟時效(婚姻法47條規定解釋離婚時如何理解)
婚姻法規定:不管結婚多少年,這項規定可能令女方一分錢都分不到
很多人都說婚姻是女性的第二次重生,很多人在結婚之后,都覺得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樣,所以兩人在生活中慢慢的性格不合,選擇了離婚,離婚之后雙方肯定會分割財產,畢竟女性為了家庭辛辛苦苦了幾十年,誰能想到最終被凈身出戶,所以女性一定要看看!在婚姻法中,不管雙方結婚多少年,這項規定有可能令女方一分錢都得不到。
按照婚姻法的19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這樣就是各自歸各自所有。雙方在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女方并不存在為了撫養孩子、照顧老人,也就是付出多的情況下,女方是沒有權利要求男方給予賠償。
第一,男方的個人賠償。男方在上班期間,如果發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公司賠償給男方的錢,是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女方是沒有權利索要的。
第二,男方的所有財產,不因為婚姻關系的延續而成為共同財產。夫妻的共同財產直接關系著雙方的利益。所有,必須要非常明確雙方的分割財產的范圍。在分割財產之前,首先你要進行分清自已要分的財產,要嚴格的分清夫妻的共同財產、家庭的共同財產和個人的財產,然后把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區分出來。
第三,女方轉移、變賣、隱藏、損毀財產。在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有明文規定,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變賣財產、隱藏財產、損毀夫妻共同財產的,或者是偽造債務試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這樣可以少分財產或者不分。離婚后,只要有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這種行為的做法時,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可以再次請求分割財產。
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一定要知道想應的婚姻法,這樣對自己才會更加的有利。以上這三點不管雙方結婚多少年,這項規定可能令女方一分錢都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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